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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yz18 發表於 2016-3-4 04:25 AM

當為自己所深愛的女人做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有錯嗎?

我想問,當為自己所深愛的女人做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獲取自己所深愛的女人芳心有錯嗎?像明朝末年引清兵入關,不也是為紅顏嗎?然而像兩年前5月份發生在我們國內社會重大案件的那名青年,因小學情感挫折被拆散而所做這件事,不也是為紅顏嗎?

補充內容 (2016-3-5 01:16 AM):
那至少侵略國土算是大事吧?當年日本與德國不也一樣,還有像我們中國秦始皇一統六國應該也算可以說大事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rul3nk4_1 發表於 2016-3-4 06:05 PM

我不反對為了愛情去做所謂的大事還是蠢事,但是如果這件事情會對他人來說引發嚴重的後果,我認為這件事就是錯誤的

為了愛情,不是可以成為傷害他人的藉口。

自由與「放縱」不同。自由伴隨著「責任」,以自已的意志作出抉擇,並承擔其帶來的一切責任

kpan 發表於 2016-3-4 07:43 PM

那得要看是什麼事。

對於當事人為了至愛而做出足以影響公眾及國家的大事時,至少對有感受影響的人(不論是否身處局中)及國家而言,是"不能僅以"當事人的立場來判定其所作所為是對或錯。

另外就是心上人的立場及感受也很重要,若自己"為了獲取心上人的芳心"而做出了令國家及公眾有感影響的事但心上人對其表現並無愛意的話,那就只是個帶給國家社會影響(先不論是麻煩、困擾或是助益)的自我滿足的投射行為。

說得嚴重點,假如為了自己所愛的人而做出自殺炸彈客的行為,或是做出殘害一整個族群的行為,或是做出讓國家的法治、民權及長年傳承的正面民俗/文化皆倒退的行為,我想這就說不上是對的事,不如說是錯事還比較貼切。

追求所愛應了解現況及心上人的想法與感受,若只是滿足於自己對心上人的愛去做出轟轟烈烈的事、卻不曾正視心上人對愛情或自己的感覺,那麼這要說是為紅顏,我倒覺得說不上名符其實,不如說是自我滿足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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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chitim 發表於 2016-3-4 07:48 PM

如果真愛你,不會想你受苦,做什麼大事,不忍心你痛苦

morlder4 發表於 2016-3-4 11:28 PM

可惜你連例子都舉錯了

既然你要說的是 "做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獲取自己所深愛的女人芳心"

你先拿吳三桂跟陳圓圓  問題就是 吳三桂不是為了獲取自己所深愛的女人芳心 放清兵入關

懂不懂阿  他是為了頭上的綠帽子  你要是被帶綠帽子  你還會想要這女人的芳心??

你也太不挑了吧 孩子  頭上那麼綠  還芳心哩

你舉社會案件當例子  又錯了

你要搞清楚阿  就算這男的殺一百個  也不是為了讓這女的芳心暗許阿

那女的一開始就看不上這男的

那男的是因為被打槍了  所以去殺   不是因為要追她

懂不懂阿

要你好好舉例  不要連例子都弄錯

這樣愛情兩個字都被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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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魔龍 發表於 2016-3-5 01:03 AM

所謂的"轟轟烈烈的大事"大多是指對國家、社會有益的事,
很少正常人會把殺人放火當作是"轟轟烈烈的大事",
只會把那叫做犯罪!好嗎?
我想品德教育非常需要重建一下,
不然是非善惡都分不清了,還有甚麼好高談闊論的呢?

我只能說你舉的例子都很"自私"!
這個社會自私自利的人已經夠多了,
沒有必要再用似是而非的論調去宣揚了。

如果只是會毀滅,一點都稱不上是大事,
只有為了愛而對世界有所貢獻跟建設才是值得稱許的。...<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t90366 發表於 2016-3-5 12:01 PM

為了得到女生的芳心   做任何事情當然都可以    但是前提事不要影響到其他人 共勉之

lg1374 發表於 2016-3-5 12:36 PM

要怎樣談戀愛是你們的自由

但請別把別人拖下水

kingsmvp2 發表於 2016-3-5 01:27 PM

@@我倒是覺得把自己的所作所為歸咎到女人身上,
那所謂的"紅顏"感覺太冤枉倒楣了。

自己情緒管理有問題,卻說「這都是因為我愛妳。」?
這個太說不過去了吧?
況且打著"愛"的名號,甚麼事情都能做,都能被原諒,都該被理解、接受嗎?

無論做甚麼事,不管是大小事,波及範圍廣狹,
只要傷及無辜都是不應該。(這個無辜也包括你所愛的她)

未來於我手中 發表於 2016-3-5 01:53 PM

不一定要做大事啊
你可以從小細節慢慢做起
而且也要看你做的事是不是她喜歡的<br><br><br><br><br><div></div>

natida 發表於 2016-3-5 05:04 PM

做一件轟轟烈烈烈的大事沒有錯
但千萬不要做蠢事

kill440111 發表於 2016-3-6 02:54 PM

為了愛情,千萬別做傻事不值得阿

Sophia23B 發表於 2016-3-7 01:51 AM

要看是什麼事~
如果是搶劫或是殺人,那就不用!
也不用把錯都賴在她身上,畢竟又不是她要的。除非她有要求~~
實在是不同意大大的想法..

aikia063 發表於 2016-3-7 07:13 AM

電影看太多了嗎?
女孩子可不太喜歡男孩子給予這麼多喔~
因為會有壓力!哪種壓力就像我為了你這麼多~你就因該是我的才對
這樣的感情通常最後都很悲哀

為紅顏還是為自己啊?!要想想
台大宅男殺了前女友你也可以說這個男聲轟轟烈烈的想讓對方知道妳是我的
你知道了吧!這樣的想法有多恐怖

凌翼羽 發表於 2016-3-8 12:49 PM

講這甚麼屁話....難怪被禁止訪問
心態嚴重有問題,把不到咩,就去做犯法的事,這樣也值得讚賞?
該說他好勇敢好厲害<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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