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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644526 發表於 2016-4-4 10:14 AM

稽察水產藥物殘留 食藥署:均合格

新頭殼作者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6年4月3日 下午2:01

新頭殼newtalk 2016.04.03 邱珮文/綜合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1、2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批發魚市場、進口廠商、大盤商或中盤商、特產餐廳、各大賣場及超市等場所,抽驗九孔10件、進口龍蝦5件及石斑10件,共計25件水產品檢測動物用藥殘留,3日公佈檢驗結果,食藥署表示,均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規定。

食藥署指出,這次動物用藥殘留檢測項目共計81項,包括氯黴素類4項、四環黴素類7項、硝基呋喃代謝物類4項、磺胺劑與Quinolone類等48項、抗生素多重殘留類16項、孔雀綠及其代謝物2項等。

食藥署提醒,業者對於販售之水產品應向來源廠商取得進貨證明等相關溯源資料,以確保商譽,並建議消費者選擇信譽良好之店家,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水產品,以確保食用安全。並呼籲養殖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及避免養殖環境遭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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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dazen 發表於 2016-4-4 03:40 PM

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水產品,以確保食用安全。這是要到哪裡合法?

oscar13 發表於 2016-4-4 04:29 PM

加強對這些食物檢驗有必要阿
希望做好把關的工作
這樣民眾購買才有保障

devil08 發表於 2018-4-25 06:32 PM

勤稽查,這樣業者沒有投機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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