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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砲 發表於 2016-4-29 02:46 PM

【金融財金、投資交流】版規(2016.4.29修訂)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6-4-29 09:57 PM 編輯

政令宣導:版規若有看不懂的,請到本版事務所發問:
http://www07.eyny.com/thread-10680588-1-1.html
從4/29~5/10為宣導期,期間違反格式規定的,皆可以申請撤銷處分,宣導期過後,將視情況用刪除+扣分的方式強制執行

版規更新歷程:
2016-4-29  版規修訂,調整內文格式及標題格式規定

發文守則:
1.主題分類:
(1)國際瞭望:國際財經相關文章
(2)兩岸三地:中港台財經相關文章
(3)產業動態:產業相關文章
(4)金融政策:財經政策相關文章
(5)投資焦點:投資相關文章
(6)理財規劃:理財相關文章
(7)經濟時事:財經新聞
(8)其他:無法歸類為1~7的,請選此項,非必要請盡量不要用這個分類
(9)公告:版主專用,誤用必刪
2.   發文的【標題】要有明確的格式!!!!!!
[文章主題] [文章出處] [發布日期 (YYYY-MM-DD) (年-月-日)]
範本:
[共同找活路 台灣經濟再度保1大作戰] [民視新聞]
新聞標題過長的話(超出標題限制),請參考下方範例:
[準經長李世光:浩鼎案如生技業.....][民報]
註1:括弧格式不拘,但要求對稱,並確實區分三個區塊。對稱的意思是指[ ]、〈 〉、《 》...要左右一致。像這種〈 》左右不一致,即違規
註2:原創文章,文章來源必須打上【無】

3.    發文的【內容】必須按照以下格式!!!!
(1)內文必須含有文章原文及個人觀點,個人觀點必須位於文章原文下方,並且加註、分隔或是上色加粗體,以便清楚分辨新聞原文與個人觀點,若是無法明確分辨,一律視為內文格式錯誤。
(2)本版區的主題全部都必須按照以上規定發主題,不論是投票性質或是討論性質。
(3)若為原創文章,則不需要內文格式
(4)分類選擇經濟時事者,必須是各大新聞網的轉載文章,不得引用非新聞的文章內容,相反的,轉載新聞內容,不得選擇其他分類。且經濟時事限1個月內發生的時事,逾期不得轉載
如果看不懂上述規定請查看範例連結:(內含三種內文格式供各位選擇)
雖然是時事新聞版的範例,但標題及內文格式就是這樣的要求,別無二致
http://www06.eyny.com/thread-7665616-1-1.html
4.發表主題的個人觀點(轉載文章)或文章內容(原創文章)必須超過於30個中文字
5.為免出現洗版的情況,每人每日只可發表3個主題。
6.請勿以任何形式散佈廣告的連結、文字、圖片或影片。
   註:廣告包括商業廣告、競選文宣、宣傳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其他論壇等,由版主判定
7.請勿一個帖發超過一個討論版。
8.主題圖片加影片數量不得超過9個,回覆圖片及影片數量不得超過1個,違者刪帖處理。
9.所發文章(主題、回覆)請運用書面語,嚴禁廣東話,注音,火星文字類文章。
10.禁止以任何形式攻擊或威脅論壇會員及管理團隊。
     (攻擊對象係指客觀上可知係指何一ID者。)
11.禁止洩漏任何人的個人隱私資料
12.凡是針對性別、宗教的侮辱言論或圖片一律禁止,新聞原文或原圖不在此限。
13.禁止任何涉及情色之成人文字、圖片或影片。
14.禁止張貼過度血腥或噁心之影片、圖片。
15.無關於主題內容的圖片、影片一律禁止。
16.版內若有重複的文章禁止發布。
註:重複的定義為[文章出處]、[標題]、[發布日期]相同而且新聞內容5成以上重複
17.每帖限張貼10帖以內的站內連結,且站內連結不得加大字體。
18.禁止複製任何文章內容。原則不處分點評,但連續在同一篇文章內重複點評比照複製回文處置。
註:重複比例超過5成,就算是複製回文,複製比例由版主目測後認定。
19.回文字數
回帖的字數須超過10個字,重複內容、感謝文及非文字內容不計算在內。(不適用點評)
20.連續回文
10分鐘內對同一主題回文達兩篇(含)以上,第二篇回文扣除重複內容、感謝文及非文字內容,需達到30個字,否則視為灌水。(不適用點評)
21.字數以單字計算,例如 你=YOU算一個字
22.無意義回覆:千篇一律的灌水回覆或無任何討論價值的內容均屬之。
23.論壇管理人員有權公告臨時條款,暫時排除版規的適用。
24.禁止發帖者自推主題。
※沒有回應文章的狀態下,在自己帖子內發表回覆的行為視為自推
25.嚴禁使用分身參與討論,違反者,連同本尊一併禁止訪問。
※凡是同一個使用者使用超過一個帳號者視為分身,但遭到禁言/訪後重新申請的帳號不在此限


處分原則:(處分規定適用於任何主題、回覆及點評)
1.新版版規原則不朔及既往,但有利於會員者不在此限。
2.所有違規內容版主得使用扣分、鎖帖、刪帖、警告等處分,可擇一或併用。
3.會員違規嚴重者,得使用禁權處分,廣告文禁止訪問,其他違規禁止發言為原則,水桶為例外。
4.所有扣分、鎖帖、警告處分,只要未遭到刪除修正後均得申請撤銷。
5.散佈廣告,永久禁止訪問
6.違規扣分範圍1-30分。
7.以上處分規定均由版主依照情節輕重增減處分程度,若有不服請至本版的【綜合事務區】反映。遭水桶者,可至論壇【投訴意見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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