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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 發表於 2016-6-16 10:49 AM

濫用搜救資資源的人該不該自己負擔搜救費用?

本帖最後由 .小路. 於 2016-6-16 10:50 AM 編輯



來自台中的十一人登山隊,前天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有三名山友求援,
南投縣消防局請求直升機吊掛下山,才發現是兩人破皮,另一人「連破皮都沒有」,
且三人都不願就醫,也沒就診觀察就由親友接回家;消防員直呼「太扯了、濫用社會資源」,
這趟救援任務粗估耗費超過廿萬元。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指出,日前台中市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
南投縣也在研擬中,除了要求保登山險,若未依規定申請入山,或無視颱風警報強行進入,
一旦發生山難需要救援,除依《災害防救法》開罰,也要收取搜救費用。至於這起救援案,
因山友依規定申請入山,恐難求償。



消防員批濫用社會資源

這支十一人登山隊四日從花蓮入山,行走南三段,前天走到一半,途經南投縣信義鄉時通報求援,
指稱五十五歲張姓、五十四歲鍾姓山友的腳底水泡破皮,五十一歲的詹姓女山友體力不支,
三人無法行走,其他八名隊員依既定行程前進。

南投縣消防局考量地處偏遠,為爭取時效,申請直升機救援,但前天天候不佳,直升機起飛不久即返航,
地面則有四名消防員同步上山,昨天二度吊掛成功,地面人員才撤回,粗估兩趟空搜耗費廿萬元,
地面兩天人力成本也要一萬六千元。

三名山友獲救,腳破皮的是詹女、鍾男,兩人分別自述有糖尿病、高血壓病史,
張男則無異狀「連腳破皮都沒有」,三人抵達機場後自行上救護車,被送到台南市立醫院時卻不願就醫。
消防員說,山友應在有把握之下才入山,至於破皮並不嚴重,倘若有病史,則登山時就要備妥藥物以便服用,
且三人不願就醫,根本是濫用資源,況且搜救人員上山、直升機出勤,都承擔了任務風險,
日後民眾若都有樣學樣,把直升機當成免費的空中計程車,恐成救災亂象。

        -------------以--------------上-------------是-------------新-------------聞-------------

好像這種新聞還蠻多的啊,特別是颱風來的時候,就很常看到類似的新聞,

有時也會看到濫用救護車的新聞,全民的資源就這樣被他們浪費,挺令人不爽的,

如果颱風天前後或是天候不佳還要強行登山戲水,出事了才要叫人去救人,

還有在非必要的時候叫救護車的行為都要自己負擔搜救費用,

相信一定會立刻少了一大半,各位覺得怎麼樣?{: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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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3822508 發表於 2016-6-16 01:14 PM

個人覺得當然自己付了吧
惡劣的天氣 還要自己冒險上山
搜救的相關人員雖然以搜救為職業
卻不是為這種狀況而設立的呀
這種行為我覺得應該像玩極限運動
了解其危險性而願意自己負責
簽訂相關契約合約後
才給予上山 我覺得這才合理
自己的生命就不用多說自己負責
最重要的不是認為我有繳稅
就可以如此浪費社會資源

達觀散人 發表於 2016-6-16 01:23 PM

本帖最後由 達觀散人 於 2016-6-16 06:46 PM 編輯

光以主題描述的情況,答案當然無庸置疑!若樓主敘述內文報導角度看法,沒記者主觀意識的平
實描述,俺想這樣的提案應該社會上大多數人是會贊同的。
但是如果只是單方面的主觀意識說法,黑廚是會有所懷疑的?因為僅憑單方面的說法,不在場且
不是當事人的我們,是很難做出正確的評斷與思考的‧‧‧

再則所謂“濫用”這個形容詞的範圍界定標準也是一個問題!倒非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社會大
眾對於沒有明確界定的東西很容易產生歧見。若不能有明確的條文範圍共識,恐怕問題更多!
即便有明確的法條說明,都有人有辦法另外以負面方式解讀了。不然恐龍法官與無良律師從何而
來?
有這樣的想法不是壞事,是某種程度上可以抑制公共資源的無意義浪費。這是治標的做法!如何
徹底改變上至總統下至升斗百姓那種“搶佔公家資源一分毫,即是自己賺到!”的貪小便宜的價
值觀,這才是治本。

另一種說法;如果使用搜救資源,在何種情況下該自行負擔費用或部分負擔費用?何種情況下由
公費負擔?就這兩方面是否該明確逐項列出規定細則!?還是僅列出大項目,視實際發生狀況再
做裁決!?又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取代!?
俺想可能到現在仍是沒個準,僅是提出構想罷了。關於細節的作業部分,還是一片空白‧‧‧
主意人人會出,一旦進入規畫實行與審議的細節,光俺想到相關規定的複數草案,送進立法院審
議!心就涼了一半‧‧‧

總之,基本構想的含意是不錯!只是到最後落實執行時,可別變了調成了惡法。這才是令人憂心
的事,誰教這則事有太多各方面的利益糾葛其中‧‧‧ {:20:}

(以上純為黑廚個人感想,如內文有得罪樓主或網友之處,懇請多多海涵。)...<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PHIL0823 發表於 2016-6-16 04:03 PM

覺得費用應該由使用者負擔

為啥颱風時乖乖躲在家裡面的人
要為在海邊遊樂衝浪的人分擔費用?

不過在台灣 這話題怎麼說都沒用
就算規定要自己付費
還是一堆 喜歡在惡劣氣候跟老天賭命的人... {:12:}

kenlee27 發表於 2016-6-16 05:02 PM

救人是當務之急必要的,但救援的人也是寶貴生命,
雖然他們受過訓練,但也可能因此受傷或殉職,
如果明知可能有危險,但卻硬要去做,
害的必須被救援,當然要付費.<br><br><br><br><br><div></div>

soy9950710soy 發表於 2016-6-16 05:07 PM

當然,不過要看實情而決定,也不能濫用職權

powermodule 發表於 2016-6-16 06:00 PM

想用短短的說.

都多少次了,也沒有立法改變什麼,只有當地政府有自己設置自治法而已.
(但是...一旦民眾求援,發現是這種事,想必也不能怎樣= =")

不敢處罰,因此還會繼續發生{:51:}

whitewings 發表於 2016-6-16 08:54 PM

只是磨破腳皮 就一定要直昇機載 不是斷腳還是重傷... 而且既然是要叫直昇機載 本來就要負擔那些費用 那如果要理髮是不是也要直昇機載一程 有夠亂來的 浪費救災資源還要全民買單~很不合理

chi56 發表於 2016-6-16 09:22 PM

{:51:}
緊急危難時
靠政府及社會大眾救助無可厚非

但天候不佳強行登山
或至海邊戲水而發生危難
就是當事人的選擇

而呼叫搜救隊救援
也是他們的選擇

就如同我們要回家
你可以選擇走路或付較少費用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或是選擇坐計程車

若不付出體力
就付出費用

擴大來講
緊急時可以請救護車送你到醫院
但你如果要轉院
就必須自費請民間救護車轉送

所以搜救隊救援是在真正需要時才動員
若只是體力耗盡或是缺糧時去救援
則應加以罰鍰
登山前應做好體力訓練及行程規劃
也應多準備存糧
以備不時之需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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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之狼 發表於 2016-6-16 10:36 PM

我同意付費
使用者付費!
從事這些活動本就是有風險的
難道性命比錢低?

<br><br><br><br><br><div></div>

vivianacc333 發表於 2016-6-17 11:08 AM

在惡劣的天氣 不聽規勸,還要自己冒險上山,就要自付責任,
搜救的相關人員雖然以搜救為職業,但是卻不是要拿命來冒險的。

小阿紫 發表於 2016-6-17 01:11 PM

我覺得看事情的嚴重來決定需不需要付費,這樣浪費資源的人會少一點吧,不然把這些直升機、救護車當計程車用...緊急的時候怎麼辦,被他們霸佔,需要的人就只能等嗎?{:41:}

b0988251295 發表於 2016-6-17 03:02 PM

我認為太上山請都要先考慮自身狀況
像這種就太浪費了
真的是緊急很能用!!

970626520 發表於 2016-6-17 06:39 PM

非常因該! 明知道危險還要去做 根本白木 自己出錢 很合理\

s7773777 發表於 2016-6-17 07:53 PM

個人是這樣想的
人要為自己的作為負責,這是基本
先說在颱風天或者大雨天出去溯溪,爬山,海釣
這難道不是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嗎

而報導也許片面
但是個人覺得不論事情到底如何
他們從直升機下來就是直接返家,連送醫院都不用?
這跟搭計程車有差在哪裡?
喔他們不用付錢,這和計程車不同
怎麼可以?

颱風天我們還要擔心自己不在家,家裡會不會淹水漏水什麼的
回到家也不能歇息,要先善後
為毛我們還要幫這種天顧自己爽的傢伙為他們的任性買單?
又沒賺多少錢,納稅我不心疼嗎?...<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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