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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工作機會
本帖最後由 zane1069 於 2017-6-8 09:41 PM 編輯以工代賑人員
職缺單位:社會處
徵才條件:1.徵才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六個月,16歲以上、未滿65歲具工作能力及意願,能勝任招募單位派任工作,且符合下列資格者(每戶以一人為限):
(1)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2)本縣列冊中低收入戶。
(3)非屬前二款之經濟邊緣戶: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17,172元)、全戶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台幣650萬元;且全戶人口之動產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15萬元(全戶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具單親、特殊境遇家庭或身心障礙資格者。
前項適用對象以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優先進用;進用期程以會計年度一年為原則,最長以兩年為限。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熟悉Word及Excel)。
所需人數:4名
工作項目:1.辦理社會救助服務。
2.辦理身心障礙者福利業務工作。
3.協助推展社區工作相關業務。
4.辦理社會福利服務。
5.其他臨時交辦等工作。
(每月代賑金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計算,含勞、健保)。
工作地點:新竹縣政府
報名方式:1.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截止收件(請自行估算遞送時間),檢具2吋照片2張、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全戶104年綜合所得稅證明、全戶財產清單、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逕寄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救助及身障科張先生收(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另請於信封外加註應徵「以工代賑人力」。
2.意者請填報名表【於本網頁下載或各鄉(鎮、市)公所索取】。
3.審查及僱用:經審查符合用人資格者,將擇優並擇期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者經鄉(鎮、市)公所出具106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全戶綜合所得稅證明、財產清單。
2.如有疑問,請洽03-5518101分機3176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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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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