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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9209948 發表於 2017-9-17 04:23 PM

家人給我的信用卡拿給我女朋友用算不算盜刷??

本帖最後由 AS29209948 於 2017-9-17 04:24 PM 編輯

事情是這樣子的
8月的時候 我媽給我一張信用卡使用 (卡持有人名子是我媽)
那我就給我女朋友在網路上消費 "消費平台帳號是我女朋友的資料"  那總金額總計是17W多
我女朋友跟我講說 等到9月發薪日會給我
那這件事情 被我爸跟我姐知道 為此就不高興
想要告我女朋友 盜刷信用卡 違造文書
但是我女朋友 在刷每一筆單時 都有知會我
而且需要用到手機簡訊認證或是銀行行員打電話知會 我也有跟我媽講 我媽也同意
那這樣子的情況下 還算是盜刷信用卡嗎??
畢竟都經過持卡人同意 不管是金額還是簽單次數 我都有知會我媽 我媽也同意
我女朋友刷每一筆金額 也都有知會過我
而且這樣子其實也是算是我刷卡買東西給我女朋友吧 只是消費平臺是我女朋友的帳號

這樣應該不算是盜刷信用卡或違造文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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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17-9-17 06:16 PM

小心哦~
這事可大可小, 不是可以開玩笑的.....

無論是您或您的女友,
只要使用別人的信用卡(不管有任何關係?),
在消費時,
代簽了別人的"名字"...

就算是,
有經過"持卡者"的同意消費,
最後法官判決, 可以免除"竊盜罪",
但依舊,
還是直接違反了"偽造文書"和"詐欺",
因為,
這是信用卡使用規範的基本重要法則~

要注意,
"竊盜", "詐欺", "偽造文書",
都是屬於"公訴罪",
一旦告發, 就必須接受審判,
無論持卡人或提告者,
都無法自主"撤銷案件"~....

換句話說,
只要您的任何一位家人提告/舉發,
您和您的女友,
都是屬於"共犯結構",
完全跑不掉以上三種"公訴罪",
到時候,
就算您的家人後悔,
也無法撤銷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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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9209948 發表於 2017-9-17 06:34 PM

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17-9-17 06:1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心哦~
這事可大可小, 不是可以開玩笑的.....



那這樣子的話 因為不只是只有我女朋友有用
連我也拿去加油 消費買鞋子 都是簽我自己的名子
這樣子 一告下去 連我都會有事 不是嗎??
即使我有經過我媽之手拿到信用卡也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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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17-9-17 07:57 PM

AS29209948 發表於 2017-9-17 06:3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這樣子的話 因為不只是只有我女朋友有用
連我也拿去加油 消費買鞋子 都是簽我自己的名子
這樣子 一告下 ...

除非,
您所使用的,
是您母親,
另開給您專用的"副卡",
才能算是"合法使用"~......

店家做生意,
通常會睜隻眼閉隻眼, 有錢賺就好,
但是,
如果有人檢舉或告發,
他們就會推給當事人,
在法庭上做證: "盜刷"和"詐欺"~....

這些簽名憑證,
都可以從店家的交易紀錄中查到,
一旦出事情,
您自己根本也跑不掉,
更何況,
是您拿卡給您女朋友, 並授權她使用,
在法律上,
您應該是主犯, 她是從犯,
所以,
您自己會被判的更重~.....

所以,
請您要告知自己的家人,
關於這些基本的法律常識,
不要因一時情緒衝動,
做出讓自己後悔不已的事情~....

"公訴罪"一旦告上去,
就是沒完沒了的法律訴訟,
你們要對付的提告對象,
會變成是,
公訴罪的"刑事檢察官"(竊盜), "發卡銀行"(偽造文書), "交易店家"(詐欺),
那可不是開玩笑的呀~...

就算最後,
持卡人您的母親, 主動向法官求情輕判,
最終,
判決緩刑/罰款(不用關),
但在這訴訟過程當中,
你們還是要為了請律師跑法院,
勞民傷財, 擔驚受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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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ny 發表於 2017-9-17 09:46 PM

本帖最後由 ey-ny 於 2017-9-17 10:57 PM 編輯

這不算盜刷,但也不合法。銀行只要有人付錢,他不會管這麼多。
解決的方法,只有兩條路,1, 請你的女朋友拿出錢來付. 2. 若女朋友拿不出錢來,那就叫兒子出來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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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重點真的不在於是不是盜刷 (銀行只要有人付錢就好),在於那 17W 是花在哪裡?

假如 17W 是用在於投資,例如: 繳學費 (教育投資),買代步工具 (上班用,而不是去兜風),開店要店租周轉金,那這個女友值得你珍惜。

假如是拿去預購 i8,那你完蛋了,這女人不可能會幫你持家的,真的有兒子,那就是你災難的開始。「等到9月發薪日會給我」這你也信啊!一個女人月薪有17W,還須要跟你借信用卡喔?不如阿Q一點,算算打過幾發,若超過100發,就當做喝茶花費吧。我猜,你女朋友以經開始藉故疏遠你了。

我的話很難聽,但我相信這才是對你最有幫助的話,下面還有更難聽的話:
你也太媽寶了吧!信用卡是支付的工具,應該靠自己的能力去辨,怎麼會是拿媽媽的信用卡當享樂工具呢?叫你爸爸拿17W買顆一克拉送媽媽,他都未必願意,你怎可拿媽媽的17W,拿去買東西討好女朋友呢?假如你爸媽是私校董事長,那你當然可以這麼做,假如你爸媽只是平民,那你應該好好檢討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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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r002 發表於 2017-9-18 10:12 AM

本帖最後由 muser002 於 2017-9-18 10:17 AM 編輯

我媽給我一張信用卡使用(卡持有人名子是我媽),......我就給我女朋友在網路上消費,......其實也是算是我刷卡買東西給我女朋友吧!樓主想得太單純了。

第一,這張卡不是你的副卡(你的名字),而是你媽的主卡(你媽的名字),你不是卡片持有人,法律上就沒有用它刷卡的權利,無論令堂是否知情或同意都一樣。

(卡持有人名子是我媽),......都是簽我自己的名子第二,使用非自己持有的信用卡,在實體商店刷卡簽名,可能觸犯「偽造文書」及「詐欺」;簽了非卡片所有人的名字還能通過購物,連接受刷卡的商店都有事;在網路上刷卡購物,則屬「詐欺」。這都是違法的,一旦出事,樓主和女友都跑不掉。

誠如樓上各帖內行人說的,沒事就沒事,一旦有事,即使令堂同意刷卡還為你們求情,法院一樣認定有違法事實。而無論最終判決如何,光是跑法院就夠你、你女友、你家人受的了,那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解決的事。


所以,奉勸樓主,趕快停止這樣的行為。假如女友在九月(也快過了)果真還款,那就到此為止;假如女友推拖不還,那這段你算受騙被害人的感情,也就要趕快結束了。

另外,身為男人,有能力就應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而不是還依托在父母羽翼之下,用他們的信用卡(而且在法律上還是違法使用)。假如真有外人難以理解的因素,一定得使用尊親的信用卡,那麼,請他們直接辦一張副卡給你,副卡是你的名字,你是持有人,這樣用起來才是光明正大。

(題外話,這女友有工作、有月薪,卻是購物癖又是月光族嗎?那你可得小心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vagogo 發表於 2017-9-18 11:45 AM

同樓上說的,卡片持卡人可以刷卡買東西給你,但跟你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刷是不同的,因為這算是偽造文書.,家人應該也是擔心你受騙.,不過我想你女友若有還你17W,家人應該比較能釋懷,應該可以跟家人溝通看看.

j39172 發表於 2017-9-18 12:20 PM

信用卡要本人才行,要不然就辦個副卡給你女友,讓他變成持卡人,他才能刷

asusling 發表於 2017-9-19 05:20 PM

要告一定告的成,除非他在刷卡的時侯,你本人在旁邊,而且還要有相關證才行

kim0929332225 發表於 2017-9-19 06:04 PM

謝謝  礁溪伊莉
長知識了
原本以為有同意就可沒事了<br><br><br><br><br><div></div>

y670710 發表於 2017-9-20 04:55 AM

應該不算是,因你是心甘情願OK

bglmh02 發表於 2017-9-20 10:49 AM

這是要看她跟你之間的關係喔

uouo16-1 發表於 2017-9-20 02:16 PM

最好是不要這樣,如果雙方起了糾紛提告在法律上會有粉大的問題

kevin3739 發表於 2017-9-20 03:14 PM

信用卡非本人應該都算盜刷
只是走點漏洞罷了
建議還是審慎點好

DEVID6 發表於 2017-9-20 03:44 PM

盜刷的定意,是指不是當事人刷的,去舉證被盜刷.

所以你的家人追究刷卡,你的女友就是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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