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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fgh 發表於 2017-9-18 02:40 PM

〈一例一休修法 資方版本鬆綁7休1 可連上12天〉〈LTN〉〈2017-09-15〉

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7-9-18 02:42 PM 編輯

一例一休何時改?賴清德:總質詢結束後決定
LTN     2017-09-18 10:45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針對一例一休爭議,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在出席第一屆登革防疫國際論壇時受訪指出,面對一例一休這樣的重大法案,行政院一定要有態度,詳細情形會在立法院每一個委員質詢後做決定,同時跟社會報告。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

面對民進黨立委也自提一例一休修法版本,是否對行政院形成壓力?賴清德說,這不會,因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基本上是跟行政院大家一起推動政策,所以不會有什麼壓力,今天下午也會好好來討論,看哪一些應該列為優先法案,利用大家彼此合作,同時爭取在野黨支持,讓未來這個會期能夠更加有效率。

對於最新民調結果顯示,賴清德接任行政院長之後,拉抬了總統民調達16%,賴說,感謝蔡英文總統對他的肯定與信任,給他這個難得的服務國人機會,如果因為他的加入可以幫助總統,當然會很高興,會繼續加油,也感謝國人的支持。

媒體追問,賴清德下鄉時,有感覺到大家對執政黨的態度、氣氛已比較不一樣了嗎?

賴說,因為他接任行政院長沒多久,其實下鄉的行程也還沒有很多,所以還要更加努力,才有辦法真正對蔡總統的領導與整體台灣未來施政提供比較明確的幫助。

此外,針對部分民進黨人士在全代會要提赦免前總統陳水扁議題,賴清表示,因為他目前是擔任行政的工作,阿扁總統曾經擔任過黨主席,也擔任過總統,所以黨內會去連署,這是人情之常。



一例一休箭在弦上 賴清德:行政院一定要有態度
2017-09-18 09:59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即時報導

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被視為賴內閣上任後最重大的優先法案,行政院是否自提政院版本,最快在今天舉行的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討論後明朗化。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一例一休這樣的重大法案,行政院一定要有態度,將在立法院總質詢之後會做出決定。

賴清德上午出席第一屆登革防疫國際論壇會前受訪,被問道立法院即將開議,民進黨希望行政院對一例一休提出修正案?是否已定案?

賴清德表示,一例一休這樣的重大法案,行政院一定要有態度,但詳細情形,還是要在接受每個立法委員質詢後做出決定,會再向社會報告。

賴清德說,民進黨團是跟行政院一起推動政策,所以他不會有壓力,今天下午會好好討論,看將哪些案子列為優先法案,利於大家彼此合作,同時爭取在野黨支持,讓新會期更加有效率。

至於怎麼看待民進黨全代會將討論赦扁?對此,賴清德並未直接回應,他僅表示,「我目前是擔任行政的工作」,他說,阿扁總統擔任過黨主席,也當過總統, 黨內會連署是人之常情。

行政院長賴清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一例一休怎麼修?賴神的第一仗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中廣新聞網2017/09/18 09:38

請收聽李人岳製作的新聞專題:

民進黨政府重新執政後,為了週休二日問題推出一例一休措施,但施行半年多以來卻各方吃力不討好,不但勞資雙方都有意見,連藍綠地方首長也不時有窒礙難行的聲音。工商界更三不舞時拋出要再修法的風向。曾經也對一例一休表達過不滿的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首次主持例行行政院會就提到,政府施政要讓人民有感,「接地氣」非常重要,對於一例一休爭議是否修法?賴清德直接拋出會在立院總質詢後有個說法。賴清德:『朝野各黨團不約而同都談到一例一休的問題,在立法院的國會議員一定也有他們選區的意見,我有責任,也應該持開放心胸做更審慎的決定,就實質的內容部分,至少會在總質詢之後,我會迅速擬定方案向社會報告。』

一例一休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指出,關鍵不完全在一例一休的措施本身,站在資方角度,除了人事費用增加、人力運用的彈性縮小之外,其實還包括廢除了 7 休 1 函釋、延長加班工時上限沒有通過修法,以及勞工權益意識高漲等等和一例一休沒有直接關係的因素。對勞方而言,則是加班收入減少、7 天國定假日被刪除以及無法積假等缺乏彈性的狀況。辛炳隆:『有一個就是在修法之前勞動部把原來例假可以挪移,也就是 7 休 1 的函釋廢除掉,我知道很多的中小企業反彈是反彈這個.... 至於勞工的反彈部分,第一個加班收入減少,但這是我們不喜歡看到的現象就是因為台灣的低薪、工作收入減少讓很多勞工希望透過加班來增加收入.... 不是只有休息日的加班而已,事實上很多企業因為修法之後對整個加班費用支出採取總額控管,造成很多員工沒辦法加班....』。外商企業人資長韓建玲則強調,勞基法應該是規範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如果設定了一個太高的上限,企業就難以存在彈性。韓建玲:『我相信當加班費往上提升的時候,企業的經營者會去斤斤計算,當他願意加班的時候,而他的勞工也願意提出勞務,最後回歸的意見就是在什麼情況下對身心靈可能造成傷害?勞基法是最低標準,當你設定一個很高上限的時候,其實企業彈性就不存在了。』無論是否修法,一例一休究竟要怎麼調整?辛炳隆指出,必須同時兼顧勞資雙方的訴求。辛炳隆:『因為現在勞資雙方都不滿,如果只遷就一方,另一方就會更不滿,所以應該從勞資雙方... 從他們不滿、反彈的因素中找出一些公約數,第一要增加勞工的加班收入,第二要給與雇主合理的工時彈性,不是要降低雇主的成本,是要給他彈性。』

放眼目前各界提出的修法版本,多半聚焦在「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和如何調整「加班時數上限」兩點上。以工商團體的版本為例,目前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為 46 小時,工商團體希望增加到 50 小時,採 6 個月 300 小時的總量管制,為避免單月加班時數過高,另訂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60 小時。不過辛炳隆指出,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不但無法增加勞工的加班收入,反而會減少收入,也難以提供合理的工時彈性。辛炳隆:『一般的服務業絕對不會讓勞動者只出來工作 1 個小時,一般排班一班就是排 4 小時,所以對大多數服務業受雇者來講這個不會有影響。什麼情況下會只讓勞工出來 1 個小時?往往在緊急的狀況,比如像製造業機台的維修,可能會叫勞工出來 1、2 個小時.... 如果修法核實計算的話,那只會達到一個結果就是讓雇主的成本降低,可是我不認為會創造勞工更多的加班機會或更多加班收入,反而是讓勞工的加班收入.... 本來可以拿 4 小時加班費的變成只有 1 小時....』

身為勞團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認為,台灣勞工平均加班時數單月沒有超過 25 小時,現行規定上限 46 小時還算堪用,至於休息日加班以實際出勤時數計算,孫友聯認為,當初修法的目的是要落實周休二日,因此加班費只是以價制量的手段,雇主如果原先就有守法,增加的人力成本不會太高,這項規定是落實周休二日的政策意義,沒有調整的必要。

顯然,一例一休到底要不要修正?以及怎麼修改,又是另一波高度爭議的政治問題,眼下賴清德把炸彈引爆的時間暫時延後到大約 11 月總質詢結束後,這段期間到底如何縱橫各方,將是賴神院長第一場真正的硬仗。



高志明:一例一休「雙輸」 支持大幅提高時薪
LTN     2017-09-15 20: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蔡政府的一例一休勞工政策引發爭議,義美總經理高志明今天表示,台灣必須與國際接軌,現行勞基法已不合時宜,他支持大幅提高時薪讓勞工收入增加,但一例一休讓勞資雙輸,限制加班製造社會問題,例如外勞被迫休假,放假時經常喝酒打架,這些問題必須考量;他呼籲官員走入基層看看,才知道如何解決問題。


    義美總經理高志明今天表示,他支持大幅提高時薪讓勞工收入增加,但一例一休讓勞資雙輸。(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高志明今天在「一例一休該不該修?」政策座談會上表示,我國勞基法在1984年實施,現在已不合時宜,不能不修正,且台灣必須靠全球經濟活動才能存活,必須與國際接軌,政策的制定必須讓外國人也能輕易了解,但光是「一例一休」的英文怎麼翻譯,大家都翻不出來,外資怎麼會想來投資?

高志明說,他支持大幅提高時薪,增加基層勞工薪水,但一例一休讓勞資雙輸,推動後出現很多問題,首先是外籍勞工被迫休假,一個禮拜只上班五天,其他時間都出去玩,喝酒騎車、打群架,製造社會問題。再者,很多單親家庭仰賴加班費收入,現在被限制加班,必須兼差第二、第三份工作維持家計,往往趕路加班,暴露在危險當中。

高志明批評,政策制定者都沒有經營企業的經驗,因次外界才會有聲音,希望勞動部長能用自己制定的規則經營企業給大家看,相信他實際接觸過,會發現很多規則行不通。他呼籲政府官員應該「微服出巡」,實際到各行各業看看,才會知道要如何幫忙低收入基層增加收入、如何讓跨過運作能有完善空間,如此制定出來的法規才能解決問題。



一例一休修法 資方版本鬆綁7休1 可連上12天
LTN     2017-09-15 11:56


工商團體提出勞基法修正反草案。(圖記者羅倩宜製)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工商團體版一例一休草案即將出爐,原本五項條文主要針對加班費、加班工時、特休假等提出建議。今工總表示,草案將再追加一條,30-1條的四週變形工時,目前僅適用農林漁牧業,建議讓製造業和商業服務業也有機會適用變形工時,未來由勞動部指定的行業將可突破七休一的限制。

行政院修改勞基法在即,工商團體今(15日)表示,四週變形工時,在民國八十五年修正施行時,勞基法三十條之一最後加註「農林漁牧業之外,均不適用」;此款文字造成勞動部無法指定有需求的製造業及商業服務業也能採用彈性工時,亦即不受工作七天須休一天的限制,最高可連續工作十二天。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工商團體版草案建議刪除此款文字,讓勞動部可以指定它所核可的製造業或商業服務業,適用變形工時。這項最新建議主要是由商總提出,因商業服務業對於連續工作天數的需求較為特別,例如百貨公司週年慶。

工商團體版勞基法修正建議六條文包括:

一,休息日加班費:修改勞基法第24條第2項,建議休假日加班費股票上市公司以2.5倍、其他中小企業以2倍時薪計,加班時數核實計算。

二、簽到及出勤紀錄:修改勞基法第三十條規定,工資高於主計總處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的管理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出勤紀錄限制,以利幹部外出洽公。

三、彈性工時:勞基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每月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建議改為採六個月三百小時總量管制,單月加班時數不逾六十小時。

四、更換班休息時間:勞基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兩個值班班次中間,必須連續休息十一小時,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可以加減三小時。

五、特休假方面: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現行休假由勞工決定,建議改為勞資協商,才能解決旺季或急單需求,以免發生長榮航空無法調度的類似狀況;同條文建議修改加班工資發放規定,必須是因雇主要求停休才能發放。

六、七休一(四週變形工時):勞基法第三十之一條規定四週變形工時,建議刪除「僅適用農林漁牧業」加註條文,讓製造業和商業服務業也有機會適用變形工時,未來由勞動部指定的行業可突破七休一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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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0019 發表於 2017-9-18 09:48 PM

修修修~一項政策上路不到一年就不斷的修,政府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w3e4r5 發表於 2017-9-21 07:20 PM

落實全面周休2日 比鳥例鳥修還重要

rogersug 發表於 2017-9-23 03:28 PM

看起來是不改不行了吧

lsps40803 發表於 2017-10-30 10:18 AM

不意外阿
垃圾政黨
政策比髮夾彎還彎
真不知道有沒有動大腦在思考<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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