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pf510 發表於 2019-1-22 12:2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演藝圈不是本來就很多模仿 每個都要告嗎 除非陳雷能證明對方冒用他的名號 ...
重點是雙方還簽了協議書不能用模仿陳雷獲利,白紙黑字...陳雷當然能告...
新聞有寫,你回文前都不看的嗎?<div></div>
yiping123 發表於 2019-1-21 07:4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模仿長達15年也有些誇張
會被告也算正常
而且一年也才要2萬
模仿長達15年求償300萬,一年應該是20萬,你算錯了...
乍看有些相似,其實不像,若能用台語介紹名字就可顯著分別,可是都用北京話介紹,真的無法分別?挨告傷腦筋,趕快找律師,擬對策吧,15年模仿利益,若告成了,恐怕真的破產喔!慘!
蔡英文 事後保留法律追訴權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9-1-22 03:17 PM 編輯
jchgeorge 發表於 2019-1-22 02:5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蔡英文 事後保留法律追訴權
告什麼?兩個人摻再一起,合組一個「偶數陳雷」組合再出道啦!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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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新聞,到底藝人明星本身算不算一個品牌,若被模仿而謀利能不能求償?
一堆台灣人就是靠這些生存 走旁門小道
結果被告剛好
現在的人都是要有名有錢的人大氣一點
別在和那些賺小錢的掙
但這件事是有法律約束的
也就是有簽定合約
如果沒有簽那保證陳雷不會去告他
請大家看清楚狀況在來說
而不是一在的斷章取義
那以前全民大悶鍋不就完了
一天到晚被告而且好幾個
不能這樣子講呀,陳雷被模仿如果只是單純在電視節目上那還說得過去,畢竟是個模仿秀性質,但是廖雷這種模仿是變相壓縮本尊的利益,而且整場起來都是靠模仿去賺錢跟電視上那種是不一樣的性質~三人成虎,久而久之就更多人不知道本尊陳雷反而將廖雷當做真正的陳雷也說不定~ 不要說陳雷無情,換做是你一直被模仿結果到最後原本是你該獲得的變成他人用更低廉的價格給拿去你也可能會比陳雷還要氣噗噗吧... 而電視上那種郭子乾在模防的久你也知道他是郭子乾呀,只要他沒有去攻擊模仿對像搞不好本尊還會因為他這樣子曝光率變高~ 所以兩者是不同的......<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比較想知道判決結果嚕~
畢竟沒名氣的"小薏仁"~
很多也是靠這類型的模仿跑跑通告
賺點收入
還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阿 你說一開始借人家名氣 人家已經沒跟你計較了 結果簽了合約還不改 現在又要人家同情你 真是無言
如果是讓人分不清楚本尊的模仿,確實會讓人混淆…也傷害到本尊的權益…
演藝圈不就是這樣嗎?模仿來模仿去的!
這仿冒的應該要給版權費吧
不過有的電視上面模仿的那些也應該都要管一管
盜版的就只能免費做公益
不能收費<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