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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valai 發表於 2019-5-24 05:13 PM

【公告】部分版規修訂,發表言論前請先看過版規與修訂項目!



如題,因應部分考量,本版版主群針對版規有做些許調整,

調整部分扣除關閉主題之外皆為放寬,故版規將於明天(5/25)正式生效,

若於5/25之前有違反相關項目者,則一律既往不咎,請檢舉達人從此避開相關項目。

以下為修正項目。

1. 互動回文 20 字 → 互動回文 10 字

2. 與標題、選項相同之字數一律不列入計算 → 新增前提,若非故意者可適度放行。

相關說明:

部分會員可能會有回文字數剛好壓線或稍微比起低標多一些的情形,

由於有些人回覆為了也在回帖之中說自己要選哪一項,也會將選項穿插在文中,

結果就不幸地變成,扣掉選項或者標題(甚至有些可能是重複到「是」「不是」這種字眼)後,

就只有八字九字的情形,這最終也導致自己只能默默被版主砍帖。

因應此情形,這邊才特別修改規定,以針對這類情形通融,盡量不雞蛋裡挑骨頭。

當然,這邊也希望大家在回覆上還是要維持一定字數,

不要因為這樣的規定修改就有大量的帖子出現這類走在邊緣地帶的情形,

更別有那種扣掉選項、標題可能四五個字不到的,

(e.g. 標題「你喜歡吃梅干扣肉嗎?」回覆「當然,我喜歡吃梅干扣肉。」)

輕者仍以字數不足懲處,大量違規者版主有條件以惡意灌水為由予以重懲。

由於這部分將一律由版主去認定,因此請會員不要以身試法。

3. 請勿連續回覆同一篇主題(永久) → 請勿於三個月內連續回覆同一篇主題

相關說明:

i. 回覆回帖的部分,依舊是一回帖一次,與時間無關。

ii. 請勿有任何不當的蓄意行為。

4. 主題超過一年無人回覆即執行關閉 → 主題超過半年無人回覆即執行關閉

相關說明:

非懲處,僅為例行版務操作,版主會定期清理,請會員不要蓄意挖墳,

如想針對過久之主題回覆,可先利用搜尋功能查詢是否有其餘近期的相似主題,

三個月內若無相似主題,可在不違規的情形下自行發表一篇相關文章。

以上,若有相關問題,請於本版置頂投訴區回覆提出。...<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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