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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伟 發表於 2020-2-22 11:32 PM

民選指標,指標選人!(論民主)

如果民主是指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那麼“怎樣才算民主?”與“人民怎樣才算是國家的主人?”就是同一問題,如果“國家的主人”與“鉛筆的主人”“面包的主人”“阿貓阿狗的主人”裏面的主人指代的是相同的意思,那我們就可以從一般性的主人地位推導出國家的主人地位的界定標準,也就是從一般演繹出個別。
經過歸納,我們得知一般性的主人地位是通過支配權來界定的,換言之,當且僅當你對某個東西擁有支配權時,你才是它的主人。那麼演繹到民主上面,就可獲知:當且僅當人民對國家擁有支配權時,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這裏面對支配權的界定是:如果A不需要經過別人的授權或許可,即可根據自己的意誌去處置B,那麼A對B具有支配權。它有兩個構成要件,分別是A可以作出處置B的決定,並可以執行相應決定。在人民、政府和國家這層關系裏表現為:人民可以向政府下達處置國家的指令,並確保政府執行人民下達的指令。
當我們要處置任何事物時,都會涉及三種類型的決定,分別是處置它的目的、人選和做法。其中人選和做法從屬於目的並服務於目的的實現,是為了實現相應目的才衍生出來的,離開了目的,人選和做法也就沒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對目的的有效性是確立人選和做法的依據。
如果你希望相應目的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那麼當你對人選和做法的選擇意向不利於目的的實現時,就應對人選和做法做出調整,否則你就不要對目的能否得到實現以及得到多大程度的實現提出要求。比如你的目的是吃上面包,李四很會做面包,而張三不會做面包,從目的出發,你本應選李四,但是你更喜歡張三,如果你根據自己的喜好去選擇了張三,就會導致你吃不上面包,從目的的角度講,你的選擇是錯的,應該調整你的選擇,否則你就放棄吃面包這個目的。同理,在做法上也一樣。
在國家層面,我們假定人民是希望自己設定的目的是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滿足的,這一假定的依據是人性趨利,從可觀察的角度講,就是每當政府有任何不好的表現時,人民其實都會表達自己的不滿,人民之所以會不滿,正是因為在乎目的能否得到實現,換言之,這一假定符合事實。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當人民作出了目的性決策後,如果特定人選和做法被實證為對目的最有效,我們就應該選它,不管相應選項是否符合我們的個人喜好。這也意味著,當實證結果出來之後,我們不需要再對人選和做法進行投票或抽簽或其它任何形式的篩選,否則,當投票指向的選項與事實證明最優的選項不是同一選項時,如果采用不是事實證明的選項,就會導致我們的目的不能得到更好的實現,也就是與我們設定的目的有沖突。
在國家層面,如果我們不希望人選和做法構成對目的的否定,那麼這三種決策類型的產生方式就非常明確了:目的是人民決定的,人民能否決定相應目的,並確保關於目的的決策得到落實,是判定人民是不是國家的主人的分界線。做法是人民授權政府決定的,政府有義務依據人民設立的目的,去找到更好的做法來實現相應目的,並對自己找到的做法擔責。人選是競爭結果決定的,即便各級政府都想盡了辦法去尋找實現目的的最優做法,但最終做出來的結果是有差距的,依據這些差距,我們就可以判定哪個政府的表現最優,然後相應政府的決策層就可以獲得晉級,不應再經過投票把這個已被證明的最優人選篩選出局。
既然這個目的是人民決定的,那麼表現在授權方面,就一定不能繞過目的來授權,於是所謂的授權,一定是以“表明目的和要求”的方式來授出的,即人民在授權時,會明確的告訴政府:我之所以授權給你,就是讓你去落實這些目的,誰落實得好就讓誰晉級。而選票政治就屬於繞過了目的的授權,導致在人民與政府之間構建了一份沒有內容的契約,一份空白契約又怎麼可能把政府的行為鎖定在人民的訴求上面呢?
現在的問題是,不同的人會形成不同的目的,那政府要落實誰決定的目的呢?不同的目的代表著不同的利益訴求,我們現在只需搞清楚群體訴求與個體訴求之間是怎麼回事即可。比如3個人去飯店吃飯,張三的訴求是3份燒雞、1份烤鴨和2份豬排,李四的訴求是4份燒雞和2份豬排,王五的訴求是1份燒雞和4份烤鴨,請問這3個人的訴求是什麼?很明顯是8份燒雞、5份烤鴨和4份豬排,換言之,群體訴求等於組成這個群體的個體訴求之和。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演繹出全國人民的訴求等於全國人民的訴求之和,然後我們只需對這些訴求進行統計,即可獲知該國的民意結構,然後政府只需照著統計出來的清單做菜即可,而不是傻乎乎的讓人民在燒雞、烤鴨和豬排裏面選取其一。
這個時候,有人會產生疑惑,因為在大家的印象中,生活中是存在一些只能從眾多選項中選取其一的情況的。比如幾個人一起吃飯,選了A店就不能選B店,實質上這些情況都是關於人選和做法的決定,而在訴求方面形成的不同意見是可以並存的,我們是可以同時給政府設立多個不同的執政目標的。換言之,目的是多選題,人選和做法才是單選題,而當我們要求目的能夠得到最好的落實時,人選和做法產生於對目的的有效性的事實證明,一但被事實證明了,也就不用人民去選擇了,於是不同意見間的沖突也就不存在了。
現在的問題是,語言文字本身就擁有表達形式非常多樣的特點,同一種訴求可以有多種表達形式,而且大量具體的訴求形式其實是同一類別的訴求,比如說,有人希望買得起車,有人希望買得起房,有人希望穿得起好看的衣服等等,這些不同的訴求其實都可以歸結為:想要增加收入。那就可以用一個衡量收入的指標來代指此類訴求即可。否則,五花八門的表達形式會造成統計的災難。而采用指標來代指這些訴求則在極大程度上壓縮了選項數量,又因為指標具有量化結果的作用,也就可以區分出誰的表現最優了,於是就有了“民選指標,指標選人”這一模型。也就是把人民對公共領域的利益訴求轉化為政府的執政目標和評定政府表現的標準,讓各級政府在這些標準上展開競爭,再根據他們在這些標準上取得的成績來評定獲得晉級的執政者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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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伟 發表於 2020-4-15 11:27 AM

y786810 發表於 2020-4-1 11:4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前的文章,參考看看。
解決當代民主的困境 — 人民議會



謝謝回復。選票政治是怎麼回事,我大體上是了解的,只是它並不能體現“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如果民主就是指“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那麼選票政治就稱不上民主。最直接的原因是,“多數人說了算”不等價於“人民說了算”。而且,人民希望實現利益最大化,這就訴諸最優人選和做法,但投票結果幾乎不指向最優人選和做法,所以投票這個決策機制與人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意誌是不兼容的,即要麼人民放棄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要麼放棄選票政治,我們不可能要求人民放棄自己的意誌,所以選票政治就註定會出局,只是時間問題。...<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潘伟 發表於 2020-5-12 10:29 PM

y786810 發表於 2020-5-10 11:5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數人說了算”不等價於“人民說了算”。多數人不是人民嗎?那誰說了算。
投票是人選產生的方式,並不是 ...

1、【多數人不是人民嗎?】多數人只是人民之中的一部分,少數人也是人民之中的一部分。2、【那誰說了算。】人民說了算。3、我文中有說明“主人地位的界定標準”是支配權。...<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潘伟 發表於 2020-5-13 05:31 PM

y786810 發表於 2020-5-13 01:01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配權,是理論還是方法。如果是理論,口水應該打不贏戰爭吧!

現實生活中,“A對B是否擁有支配權”是一般性的“A是B的主人”的判定標準,這個論斷是符合事實的,如果有人能找到任何一個與之不符的例外情況,就可以證偽它。(當然,這裏是指實際上的主人,而非名義上的主人,因為我們追求的不是名義上的民主)。
由此標準可以推定,當我們希望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時,就必須讓人民擁有對國家的支配權,只有當人民在實際上擁有對國家的支配權時,才可以判定一個國家是否民主。
這裏並不涉及口水與戰爭的關系,我們就是用此標準來判定世上有沒有哪國實現了民主,也用此標準來指導如何建構民主國家。
比如當前世上沒有烤熊貓肉,但是我們通過一般性的烤肉的判定標準就可以推定烤熊貓肉的判定標準,假如一般性的烤肉的判定標準是“經由烤箱或炭火烤制的肉食”,那麼烤熊貓肉的判定標準將是:經由烤箱或炭火烤制的熊貓肉。有此標準,我們就不會把“除此之外的事物”判定為烤熊貓肉。我們也由此得知,如果我們想要獲得烤熊貓肉,那麼就要把熊貓肉放到烤箱或炭火上面烤。...<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潘伟 發表於 2020-5-14 04:04 PM

本帖最後由 潘伟 於 2020-5-14 04:13 PM 編輯

y786810 發表於 2020-5-14 02:36 PM
當我們希望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時,就必須讓人民擁有對國家的支配權,只有當人民在實際上擁有對國家的支配權 ...
我的論述並不涉及“憑什麼”的問題,總統或任何其他人是否希望實現民主是另一碼事。你問我的問題相當於在問“總統憑什麼要把熊貓肉放到炭火上面烤”,我完全沒說這個事情。只有當總統想要吃烤熊貓肉時,才需要那樣做。
我只是論述了只有“民選指標,指標選人”這種模式才符合“民主”的判定標準。如果某人打著民主的旗號推行選票政治,就構成了欺騙,這與“掛羊頭賣狗肉”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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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e1 發表於 2020-6-8 11:49 PM

說那些理論都沒意義
單單看一項
公投是直接民主
以核養綠的公投   人民已經清清楚楚的投票表達
而當權者全然不當一回事
全然的違法違憲違反民意
而....人民在意嗎??   人民真的懂甚麼叫民意   甚麼叫民主嗎??
所謂的民主也不過是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
選舉就只是像辦個熱鬧的活動而已
投完票的結論   當權者不理你   人民又能如何
哪個民主國家像台灣這樣   直接民主被否決   
人民依舊無動於衷......講穿了   台灣的選民只是一群會投票的驢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magie99 發表於 2020-6-12 04:15 AM

民主,

首先人民要有做主人的意識,

其次,國家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詳細規範政府的行為,

再者,要有一支效忠人民的武力,警察或軍隊。

潘伟 發表於 2021-1-28 11:06 AM

magie99 發表於 2020-6-12 04:1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民主,

首先人民要有做主人的意識,


政府行為只受法律的規範是不夠的,關鍵是要受到人民設定的施政目標的規範。如同飯店只守法是不夠的,關鍵是能把顧客點的菜做好。

shen9999 發表於 2021-1-29 08:25 AM

潘偉 發表於 2021-1-28 11:0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府行為只受法律的規範是不夠的,關鍵是要受到人民設定的施政目標的規範。如同飯店只守法是不夠的,關鍵 ...

講是這樣講,但對於握有權力者來說,當掌握在手時,有多少人能被制裁?更何況在任期間透過權力壓榨人民與打擊對手時,還包裝成自己是正義的一方來騙人,這時又能如何呢?...<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潘伟 發表於 2021-1-29 11:55 AM

shen9999 發表於 2021-1-29 08:2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講是這樣講,但對於握有權力者來說,當掌握在手時,有多少人能被制裁?更何況在任期間透過權力壓榨人民與 ...

競爭者在此模式之下是平級的關系,臺北市政府並不能打壓新北市政府,輿論上打壓也沒用,因為此模式不看輿論,只看政績。執政方能成功的欺騙民眾的前提是民眾識別不出執政結果好壞,但在此模式之下的執政成績單是一清二楚的擺在民眾面前的。...<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shen9999 發表於 2021-1-29 12:05 PM

潘偉 發表於 2021-1-29 11:5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競爭者在此模式之下是平級的關系,臺北市政府並不能打壓新北市政府,輿論上打壓也沒用,因為此模式不看輿 ...

在執政來說,不只有平級,還有上級機關,且真不能打壓嗎?甚至輿論上也不行?這在實務經驗上是說不通的,別忘了這幾年輿論的操作,在話語權比較大的身上,往往是會影響到其他縣市的。此外,執政成績一清二楚,這一點同樣在實務經驗上不通,同樣的別忘了這幾年的輿論、網軍...帶起的種種亂象。...<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潘伟 發表於 2021-1-29 12:46 PM

shen9999 發表於 2021-1-29 12:0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執政來說,不只有平級,還有上級機關,且真不能打壓嗎?甚至輿論上也不行?這在實務經驗上是說不通的, ...

我並不是說在選票政治模式下不能打壓,而是說在“民選指標,指標選人”模式下不能打壓。
選票政治是有黨派的,比如民進黨執掌中央,當然可以對國民黨執掌的某個市政府進行打壓。但在“民選指標”模式下沒有政黨,縣政府只與縣政府競爭,市政府只與市政府競爭,某市府無法從打壓某縣政府的過程中提高自己的政績,上下級之間沒有競爭關系。
選票政治比的是選票多少,大家在投票時是可以受到輿論幹擾的,但在“民選指標”模式下,只有相應指標下的統計結果能決定勝負,比如GDP,基建數量,空氣汙染指數之類的,統計出來是多少就是多少,輿論也改變不了統計結果,而各指標所占權重是民眾在選指標過程中就決定了的,這就意味著,只要統計結果一出來,政績就確定了,勝負就確定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shen9999 發表於 2021-1-29 01:24 PM

潘偉 發表於 2021-1-29 12:4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並不是說在選票政治模式下不能打壓,而是說在“民選指標,指標選人”模式下不能打壓。
選票政治是有黨 ...

我講的是實務上的問題,現實就是輿論可以、網軍可以...,而政績可以洗,可以透過輿論帶風向、造謠、抹黑...,讓你看起來像白癡、無作為...,這就是現實世界正在發生的問題。...<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chf02 發表於 2021-2-3 04:45 AM

.除了極少數國家,人口少,可以直接民意投票..絕大多數民主國家以代表委任制,也就是委託給議員政務官辦理,,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沒人做..那些議員.民選政務官.只有在投票那幾天當龜孫子.選上以後,瓜分整場利益,連本帶利吃撐爽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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