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條款很不錯,應該盡快通過此方案,有利於各球團今後在獵物洋將時,可以更積極挑選好的選手加入,往更長遠的方向思考,而不是只用1 2年就更換人選<div></div>
如果是因為 想要留下好的洋將 而不佔洋將的名額
是想讓中職更進步 這條款 年限要更低些
雖然感覺不會過,但是這個想法倒是滿好的!!
可以增加球賽的可看性
如果中職要進步
的確有些條款需要慢慢去改變才能吸引更好的外籍選手
希望能通過,六年七年都是不錯的選項,再長就沒必要了,
反正很少有洋將能待這麼久的.
祝福羅力也感謝羅力,期待看到他在台灣退休.<br><br><br><br><br><div></div>
有的本土選手都撐不了7年了...
聯盟放寬條件才會有外籍選手願意拚
不然來都知道只是來過水的
把中職當轉職聯盟
羅力可以待七年真的不簡單
外國移工 來台灣輪班 都幹不到七年這麼長了
希望制度越來越完善拉
雖然我大統E獅還是跟往年一樣QQQ
好的本土去國外 國外好的投手能留下比較好
我覺得這方案可以喔
7年不容易啊<br><br><br><br><br><div></div>
這條款實施起來不容易啊...
通常來台灣夠強又年輕的不多...
七年一過像羅力這樣穩定的真的難...
聯盟要進步有很多過於僵化的規則跟過時的想法都要改
好的球員不管本土還是洋將都應該要保護跟保留
我覺得是可以加入此條款
吸引更好地洋投加入
台灣的人口相對較少,放寬些限制!不要老是保護!
規則本來就是要因時制宜
怎麼將規則越改越貼近現實又能增加票房
就考驗聯盟的智慧了<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