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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nurse 發表於 2020-6-21 12:37 AM

中世紀歐洲人名一般以(地名/性格)的彼特/亨利記載,這是姓氏過長寫不下或其他因素?

雖然中國某姓氏源自上古時期官位或地點,司馬穰苴(xx的某君方式可理解是當大司馬的田穰苴),姬性(可理解是住姬水旁的人)
是因為翻譯過於直白才出現以懺悔者愛德華這樣的名字記載?歐洲貴族的姓氏難以翻譯?<div></div>

怪傢俬 發表於 2020-6-21 04:39 AM

本帖最後由 怪傢俬 於 2020-6-21 04:49 AM 編輯

用地形、地物、事物、個性、美德來命名其實是不管中外都有的。

那,你說的懺悔者愛德華,
其實懺悔者不是他的名字。
通常西洋歷史人名,前面加個懺悔者、獅心王、顯貴、勇猛、征服、愚昧什麼有的沒得。
是三個狀況的混合
1.後人、歷史評價這個人而加上
2.同名者太多,所以特別加上評價這個人的詞彙,和名字結合讓人知道這個愛德華是指誰。
3.人還在世時的一個評價。

簡單的說,前面的懺悔者什麼有得沒得,
不是名字,是評價以及為了區別相同名字的人。
與其說不好翻譯,不如說很多人以為這就是他的名字一部分。


ps.是說,某百科已經快被佔領了吧?
剛查一下懺悔者愛德華,變成大陸的說法宣信者愛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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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19 發表於 2020-6-30 05:36 PM

歐洲人名字其實不多,用來用去都是那幾個,男的用男性名,女的用女性名,結果就是一堆人都是這個名字。所以為了方便區別,就會選一個符合這個人個性的形容詞,加在他們名字後面。

holmeslee 發表於 2020-7-7 12:44 AM

在歷史上,名字的產生總是先於姓氏的,這點西歐自然也不例外,特別是在中古初期,人們並沒有固定的姓氏,當時的人通常以他們一位知名的祖先之名作為姓氏,但此時姓名是不連用的。以我們熟知的麥洛溫家族與加洛林家族為例,「麥洛溫」與「加洛林」兩個字本來都不是姓氏,最初只是為了表明他們家系出身,而以他們家族始祖的名字作為其家族名稱,比如麥洛溫家族(Mérovingiens)之名,便是源自克洛維(Clovis)的祖父──麥洛文(Mérovée);加洛林家族(Carolingiens)則是得名自鐵鎚查理(Charles Martel)。

同時,一個家族所使用的名字往往也被限定在固定的幾個之中,這是因為在姓氏尚未發展出來時,這些名字往往起了姓氏的作用,人們從名字可以大致看出這個人的家族出身。例如:加洛林家族大多使用查理(Charles)、卡洛曼(Carloman)、丕平(Pepin)、……等名;卡佩家族大多採用于格(Hugh)、羅伯特(Robert)、……等名。

不過,名字的傳承並非僅僅透過男系傳襲,通過聯姻母系家族的名字也會被帶到其他家族,卡佩家族後來常用的路易(Louis)一名,則是透過婚姻從加洛林家族手中繼承過來的,這個名字最早是加洛林家族從麥洛溫家族那繼承過來的(「路易」一名,在早期的法蘭克語中叫「克洛維」,後來才音轉為路易)。

一個家族所採用的人名,在聯姻後通常會選擇家世比較高的一方,名字的繼承對於中古封建社會是具有類似今日姓氏的意義。作為安茹伯爵的金雀花家族在繼承領有英格蘭王國與諾曼第公國的諾曼家族之前,只採用福爾克(Foulques)、若弗魯瓦(Geoffroy)這些安熱爾熱家族常用名,不過安茹伯爵若弗魯瓦五世(Geoffroy V)自從與諾曼王朝聯姻後,他們的子孫便多以亨利(Henry)、威廉(William)、理察(Richard)等諾曼人的名字命名,原本安熱爾熱家族常用名便逐漸從他們的命名表中被排除。同樣的道理,卡佩家族在成為法蘭西國王之後,他們的家族成員通常使用路易、查理,還有從基輔大公國傳來的腓利普(Philippe)這幾個名字。部分的家族在名字的使用上還有一定的排序,比如諾曼家族的命名通常會是以羅伯特、理察、威廉這個順序命名;而卡佩家族則是習慣讓是長孫與祖父同名,照理說這會讓卡佩諸王以交替的方式使用兩種名字,但因長孫不一定會順利活到繼承王位時,故而偶爾會有幾代國王連續使用相同的名字。

相較於名字,西歐的姓氏到了12-13世紀以後才逐漸定型。由於貴族之間相互通婚,命名又傾向使用門第高的家族常用名,於是整個歐洲的貴族名字就逐漸收束到幾個為數不多名字上,這便讓貴族圈內到處都是威廉、亨利、路易。因此,為了區隔彼此,貴族們開始以自己的家世作為名字的一部分。貴族們可能以"xxx之子"、"來自/生於ooo的"為名字的補充,如法蘭西國王路易九世(Louis IX)又被稱為「普瓦西的路易」、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Edward III)的長子威爾斯親王愛德華(Edward)則稱為「伍茲塔克的愛德華」。此外,就是用「綽號」來區隔,而這日後便逐漸演變為姓氏,其中以綽號為姓氏中,最知名的例子莫過於卡佩家族與金雀花家族了。

提到中古貴族的綽號,這是一個滿有意思的話題。在13世紀以前,歐洲並沒有用世系序數區隔歷代貴族的辦法,因此當遇到一連串同名的貴族時,叫起來就很頭大,以安茹伯爵若弗魯瓦二世(Geoffroy II)為例,如果他自稱福爾克之子若弗魯瓦或安茹的若弗魯瓦可就令人摸不著頭緒,因為他的祖父若弗魯瓦一世(Geoffroy I)也可以如此自稱[因為他的父親也一樣叫福爾克,且同樣都是安茹伯爵]。因此,在沒有發明以世系序數為貴族「編號」之前,為了區隔這些貴族就會替他們取綽號,而這些綽號可能與他的長像、個性、事功、裝扮有關。像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被稱為「短斗篷(Curt Mantle)」,就是源自於偏好穿著短斗篷,這點與其父安茹伯爵若弗魯瓦五世被稱為「金雀花(Plantagenet)」類似,因若弗魯瓦五世喜歡配戴金雀花在身上,這就與其裝扮有關;英格蘭國王理察一世(Richard I)因其驍勇善戰,在十字軍東征時贏得「獅心(Lionhearted)」的稱號,其他像蘇格蘭國王威廉一世(William I)、巴伐利亞公爵亨利希十二世(Heinrich XII)也因其驍勇,而有「獅子(Lion)」的雅號。在事功方面,像是英格蘭國王約翰(John)在年幼時因未能獲得封邑,於是被稱為「無地(Lackland)」;英格蘭國王威廉一世(William I)因其征服了英格蘭王國,故被稱為「征服者」。就外表而得名的則有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Edward I)因其雙腿十分修長,他的腿當他騎在馬上猶如掛了兩根長桿,而被稱為「長腿(Longshanks)」、英格蘭國王威廉二世(William II)因其面容較紅,故被稱為「紅臉(Rufus)」。

直到13世紀,法蘭西王國開始採行以世系序數來稱呼貴族,從此以後,綽號的使用便比以往少見許多。使用世系序數則比較單純,名字的序數端看同一爵位前面有幾個同名的貴族,而且不同爵位是分別計算的,所以當諾曼第公爵威廉二世征服英格蘭王國,成為第一位名為威廉的英格蘭國王後,他在英格蘭國王任上就被稱為威廉一世,但在諾曼第公國他仍是第二個名為威廉的諾曼第公爵,因此他作為諾曼第公爵仍被稱為威廉二世(不過因為英格蘭國王的爵秩較高,習慣上會以較高爵秩的英格蘭國王威廉一世稱呼他);同樣的,當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James VI)入主英格蘭王國後,他作為英格蘭國王是詹姆士一世(James I),但作為蘇格蘭國王他仍舊是詹姆士六世。也因為世系的算法端看繼承的順序,如果父親是接替兒子的王位,那麼就會出現老子的世系序號反而在兒子之後的現象,像是西西里國王馬丁一世(Martin I,小馬丁)為亞拉崗國王馬丁一世(Martin I,老馬丁)之子,但因繼承法的關係,小馬丁成為西西里國王,後先於其父過世,死後無嗣的小馬丁便將西西里國王寶座傳給其父老馬丁,於是老馬丁就成為西西里國王馬丁二世(Martin II)。不過,像馬丁父子這樣的例子可以說十分罕見。...<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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