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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01216 發表於 2011-7-31 11:27 PM

[轉載]子紋與簡瓔的小三之爭

本帖最後由 蝶柔 於 2012-1-1 02:45 PM 編輯

剛剛看完子紋的新書【妙趣宋家之二】從良老闆,想搜一下【妙趣宋家之一】算計相親。在google上突然發現子紋跟簡瓔的事情,搜了一下論壇上並沒有文章,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太久了,想轉一下貼文,公道自在人心摟!

以下是轉貼文:
簡瓔曾是子紋的堂哥的妻子,兩人是好友。後,子紋與丈夫的感情出現了一點問題,子紋向簡瓔傾訴,簡瓔極力鼓動子紋離婚,卻沒想到三個月後,簡瓔拋夫棄女,和子紋的前夫結了婚,為此得了憂鬱症。而離婚後子紋的幾個兒女均歸前夫,簡瓔和前夫以子紋有憂鬱症為由,不讓子紋探視自己子女。子紋幾番起訴簡瓔破壞她的婚姻,卻以證據不足敗訴,忍無可忍向讀者公開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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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子紋先在某本書的序裏說明了事件,全文如下:

  事實總是傷人,我的三十歲生日──子紋

  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打了二年多的官司,在今年落下句點,我輸了!我的官司敗訴!如同新竹地院邱朝明檢察官所言,凡事講求證據,就算以常理判斷他們不對,但沒有證據,我也毫無勝算!他要我放了自己,年輕的我應該放眼未來,所以我告簡瓔破壞我婚姻的官司敗了!她沒有破壞我的婚姻!

  五月八日,我的離婚判決下來,我又敗了!又是證據!但證據到底是什麼?我的憂鬱症、我的情緒不穩,一個又一個的罪狀落在我身上,打得我在法院落淚,就算是醫生開出證明,證明我的憂鬱症是婚姻是因為我前夫與簡瓔結婚又如何?我還是輸,法院判決我的憂鬱症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我被人休離是應該!因為對方不堪我虐待!

  但是有些話我真的想要告訴妳,簡瓔--兩年多了,我選擇沉默,但數日,我寄存證信函去,妳寄存證信函來,來往之間,妳用的字句讓我覺得受傷!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曾經一起出國,一起面對許多事物,妳跟我堂哥在一起替我堂哥生了兩個小孩,品澈要上小學了,他好聰明,他還知道妳住在那裏,但妳不要他們,妳在我離婚一個多月與我前夫帶著我的布丁過生日,三個月之後,妳嫁給了我的前夫!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跟妳有聯絡,但我卻不知道妳嫁給了我前夫!我打電話妳,妳母親說妳不在,我告訴她這些事,她驚訝,卻說我已經離婚,就沒有立場阻止妳的幸福!我同意她的說法,所以我不再找妳!但妳們可知道,這傷我多深,妳是我最好的朋友,妳說我們要一起變老,我們要一直很好很好,午夜夢回的時,妳的話還會出現在我腦海裏,但結果呢?面對妳的兩個孩子,我的兩個孩子時,我心好痛!

  我要面對不堪的過去與自己,因為我想放過自己,我自殺過三次,因為我的前夫還有妳簡瓔──愛情的背叛與友情的背叛,我該如何承受?但我沒有立場去怪你們,畢竟選擇自殺的是我,是我自己笨!或許我錯的很多,多到最後,法院判我判訴,但何先生、何太太,你們存證信函上說要登報?我想問,你們到底要登些什麼?你們還要傷我多久?我一切都聽你們的,只要你們讓我看我的布丁和果凍,這樣可以讓事情結束嗎?

  我寫愛情小說,我編織美好感情,因為我相信世上有愛,但世上讓我相信愛的人是我的布丁和果凍,我將繼續寫著我熱愛的小說,不管我面臨了多少是非!因為我有我的人生,我要繼續活下去!

  簡瓔──今天我三十歲,我收到存證信函,我當是妳給我的生日禮物。妳讓我有勇氣講出事實,一個傷人的事實,而這個事實也將成為我給自己的三十歲生日禮物!一個讓我沉默了二年多沉重的事實──我該謝謝妳給我勇氣!不然我會一直沉默下去!  ------------------------------------

  此文一出,一石引起千堆浪,網友們紛紛指責簡瓔,支持子紋,但亦有網友持真愛無罪態度。接著,有臺灣網友找出臺灣的時報相關報導,讓事件進一步清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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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的報導,應該就是指子紋與簡瓔的關係。  
  〔自由時報記者洪美秀/竹北報導〕

  自己寫的小說情節恰好應驗在自己身上,情何以堪?臺灣新竹縣竹北市一名已婚且長期在某出版社寫小說的「曉玲」,因收入較豐遭老公嫉妒,曉玲因此向女摯友透露婚姻問題,並在該摯友鼓勵下與老公離婚;  

  沒想到,離婚後她老公竟與該摯友結婚。曉玲事後發現當初離婚時,兩名證人皆未到場,所以在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勝訴後,如今要再控告老公及摯友通姦,爭回一口氣。  

  臺灣警方表示,廿八歲的曉玲(化名)兩年多前與長相英挺的老公結婚,在出版社寫小說的曉玲因為工作表現好,深受賞識,薪資也相對比老公多出許多,但也因為如此,讓她老公備感威脅,兩人在孩子出生後即不斷有口角。  

  深愛老公的曉玲因此將婚姻狀況向同在出版社工作的卅二歲女摯友吐露,她的女摯友則不斷鼓勵曉玲與老公離異,更一再批評這樣的老公不值得留戀。由於曉玲與老公也不斷發生口角衝突,老公甚至還出現家暴傾向,曉玲終於忍痛與老公離婚。  

  只是讓她更痛苦的是,以前她寫在小說裏的故事情節,沒想到竟活生生的應驗在自己身上。曉玲向警方透露,她雖然不是很有名的作家,但也與出版社長期合作,寫了許多有關少女情懷、少婦懷春、一夜情以及各式各樣婚姻出軌的通姦故事。  

  想不到她自己的遭遇,就幾乎與其中一篇的情節一模一樣,描述一個女人如何設計友人離婚,再奪其所愛的故事;只是在現實生活中,她倒是成了被設計的物件。  
  警方表示,曉玲很快就發現老公離婚後馬上就與她的摯友結婚,兩人甜甜蜜蜜的親匿狀,幾乎讓她崩潰,面對老公及摯友的聯合背叛,曉玲幾乎想以死了斷。  
  後來曉玲猛然覺醒,發現老公與她離婚時,兩名證人都未到場,她僅是把印章交給老公,警方表示,曉玲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並獲得勝訴,如此一來,不但曉玲的老公有重婚嫌疑,曉玲也再向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老公及其摯友妨害家庭。  

  警方表示,曉玲的老公應訊時,推說是曉玲寫小說寫到入魔,所以疑心病重,讓他無法忍受;曉玲那位長相甜美的女摯友則無辜地說,她與曉玲的「前夫」相愛進而結婚,並不犯法,她也會循司法途徑解決這難纏的三角關係。

 簡瓔對於第三者事件的回應!

“我的人生旅途一直都很戲劇性,我很渺小,無法阻止很多事的發生,包括子虛烏有的造謠。  

我看到有人在大張旗鼓的中傷我,但我選擇保持沉默,不想多加評語,沉默之中自有力量,回應只是流於口水戰爭,而真相永遠只有當事人才了解,個中的過程也只有經歷其中的人方能明白。  

沒有站出來將一切揭露,因為隔空對罵很無聊,我不怕再受傷,反正箭已經因單方面的大吐苦水而紛紛打在我身上了,若我回應與揭露,想傷我的人必不甘心,也會竭其所能的再編故事,那又會是另一場無止境的戰爭。

為了一段已成往事的愛耗盡心力的報復,在我看來,了無創意,而且我們是什麼呢?不過是小有名氣的羅曼史小說作者,有必要大頭症的認為旁人定然會重視這條緋聞嗎?惡人先告狀就穩贏嗎?  
錯綜複雜的感情之事到處都是,今天看到,明天煙消雲散,誰會在乎?只有當事人會在乎,忙著叫陌生人評理,而評理過後呢?生活還是要過,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好,我認為比什麼都重要。

我相當明白,不駁斥會讓好事者有機會口誅筆伐我,也知道扮演苦情的弱者比較容易獲得同情,但那不是我的作風,我不要編故事,說一些非常荒謬的東西來只手遮天,我只對我自己的心負責任,不管用謊言拉了多少人在身邊相挺,夜闌人靜,仍需面對自己的心,而我能夠坦然的面對自己的心,我已經無愧于我的讀友和家人朋友。  

誰沒有經歷過挫折的感情,當一段感情走到終點,緣盡了就是緣盡了,又有什麼好一直掛在嘴邊糾纏個不休?

我的路還很長,不管有誰想讓我從這塊園地消失,都會很失望,我不會為了任何的原因來放棄寫作,沒有任何人可以威脅得了我,現在我仍然好端端的在這個領域自在的創作著。  

偽善者的公器私用沒有達到讓我消失的效果,因為智者有自己的判斷力,不會隨同煽動的文章起哄,而隨同起哄者,我也不必理會,因為我很明白,那些隨同偽善者抨擊我的人,既不是我的讀友,也不是我的朋友,我又何必在乎這群唯恐天下不亂的人的想法呢?如果那麼喜歡強調自己是受害者,那就繼續去強調吧,我不奉陪。 事發至今將近一個月了,我選擇在這裡用另一種心境寫寫我的心情,對於信任我的朋友,我感激,對於只聽片面之詞就誤解我的朋友,我無奈亦無謂,或許當真正認識簡瓔的時候,你會對我有不同的看法,你會訝異你的所聽所聞與事實差別甚大。  

在這裡同時也對始終信任著我的人——不管你是在哪個角落默默支持我的讀友,暗暗因為我始終沉默而替我著急的朋友——致上我最深的謝意。 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掌中握無限,剎那即永恆。

很喜歡這幾句小語,送上真摯的感謝給相信我的你們——瓔還是瓔,一如最初你們認識我的鄰家女孩模樣,我不害怕傷口,因為它會自己慢慢愈合。” 以上簡瓔的話在她的《等待愛來》裡面有——我在這裡!

再看她們曾經的友情----

子紋《偏心夫婿》(1998年10月出版)序
  寫完了這本書,我告訴自己,我該休息一陣子了,所以這本書交了之後,我可能會間隔三個月才會完成下一本作品,不過這當然只是我計畫,通常計畫還得與徐姊討論過,才會成為定局。

  想出國。竟可憐的發現所有人都沒有空……芝妏因為今年是可怕的“機瘟年”,原本膽子特小的她,在這個“壞年冬”情願窩在家裡,說什麼也不出國;而娟呢?自從她去年不知哪根筋接錯,跑回學校念書后,她就不可能在短時間跟我一起出游:喬南儀則是位在天高皇帝遠的地帶,又加上今年她已經夠忙了,所
以根本不可能找她跟我一起出去:至于那簡瓔我就不提了,她目前體重上升了一點點,弄得她根本不想出來見人,總是窩在家里趕她每個月要出的稿子,其他同學、朋友。

以下省略


簡瓔《唯愛獨尊》(1999年8月出版)代後記
:戀戀意大利插曲一

寫這本書的時候,瓔瓔的生活有點忙亂,家事、復健(肩頸的長年舊疾,醫生絕望的告訴我,這是職業病)、腸胃炎、高燒,與趕稿弄得一塌胡塗。

  此時,可愛的子紋快樂的來電問我:“你要不要去意大利?我跟金萱要去意大利十天。”  

  披頭散髮坐在電腦桌前披星戴月的瓔瓔,頓時有種被遺棄的感覺。

這個家伙,難道她忘了我們同游港、澳、馬、新(新竹非新加坡啦)的快樂時光了嗎?

  我們還一度計畫到英國游學,學校都找好了,可是這兩個頹廢的大美人當然還是沒有成行,不能成行的原因太多了,族繁不及備載。

  她居然活生生琵琶別抱,投奔到金萱小美人的羽翼之下,叫趕稿瓔情何以堪?

“哇,好好哦……”打擊太大,一時之間瓔瓔只能吐出這些沒意義的字來回答。

  一陣漫長的哈啦之後,子紋狠心的告訴我,“你考慮考慮,最遲這一兩天就要給我答復,因為要辦證件。”  

  她夠狠,只給瓔瓔四十八小時的時間考慮,不過瓔瓔更狠,我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就答復她了。

“我要去!”瓔瓔風瀟瀟兮易水寒的回復子紋,我豈可放她獨自逍遙?這一輩子,她玩到哪裡,我就要跟到哪裡,怕了吧!

  就這樣,距離七月二十號晚上九點十分的飛機只剩不到二十天的時間,我要去意大利,可是我護照要重換,簽證還沒辦,照片不夠,還有,最重要的,我在趕稿,而這本稿子只寫到第三章。

  後來想想,難怪徐姊會說後悔讓我們認識,因為我們老是互相拖稿求退步。

  以下是摘錄四月天網友一些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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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sin
  本來還會懷疑子紋說的可靠性,不過去租書店翻了簡在2003年出版書的敘和後記發現,子紋說的話大概有八成以上的正確性,簡應該在子還沒和前夫離婚前就和那個男人在一起了,不過也看得出來簡應該真的很愛那個男的,不惜常常讓他以男性友人的角色出現在2003年4或5月後至今的後記裡。

  真是令人不勝唏噓阿,子紋在2003年3月出版的簡書裡還被簡小妹提起過。而2003年也是子紋的敘或後記變得很郁悶的時候,看得出來子一直
很想學著放下,但是終究是做不到阿,也看得出來這種背叛讓子將所有的感情都寄托在小孩的身上,最後卻憐小孩都被奪走,打擊之大可想見。

最後,公道自在人心,不過如果把我自己放在子紋的鞋子裡,我可能也沒法接受吧!!大家看看就好,喜歡得可以討論一下,不喜歡的就飄過吧!我不是說誰不好,只是把看到的東西整理一下,大家分享摟!...<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hermit7928 發表於 2011-8-1 12:37 PM

搶人丈夫~~在基本的道理裡是要下地獄的~~進而輪迴到畜牲道裡,奉勸所有人勿做奪人夫(妻)的事情,因果輪迴報應不爽~~~

wh92057 發表於 2011-8-21 10:19 AM

恩~我想子紋的打擊應該很大吧!
畢竟是愛情根友情的雙重背叛
尤其子紋跟簡瓔的感情又那麼好
我不能去評斷這件事誰對誰錯
畢竟我不是當事人,不了解事情的始末
只是希望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時,不要傷害身邊的人

cookzai 發表於 2011-8-22 01:28 PM

情變了,離婚了,這些可以勉強說是兩個人都要付的責任,在現在這個社會也沒有什么好稀奇的了。但是,阻止一個母親跟孩子們接觸,無論如何都太狠了。我奇怪的是,這么樣的一個爛男人,有什么好掙的?看著身邊的這個男人,能夠如此對待一個一起生活過,最親密的人,難道簡瓔不會感到心寒嗎?

bobowawa 發表於 2011-9-14 11:36 AM

本來也很喜歡簡櫻但知道他的行為後就完全不看他的書了
一個假面人的感覺
只覺得子紋果凍和布丁好可憐<br><br><br><br><br><div></div>

floracccsun 發表於 2011-9-14 07:42 PM

這事情好像很久了....其實不是當事人,也很難做出判斷
可能子紋跟她前夫本來就已經有了不少問題,即使沒有他人介入也會離婚。
不過就客觀來講,簡瓔的作法的確不太厚道,尤其還是寫強調美好夢幻愛情的言小作者,感覺格外諷刺。
假如我是子紋的話,應該會很反胃吧....想到曾經有不知道多久的時間,都在跟好友共用一個男人,那種感覺真噁心。

littlefeng 發表於 2011-12-5 02:22 PM

以前很喜歡簡瓔的小說............ 比起離婚 對子紋打擊最大的應該是朋友的背叛吧

best30637 發表於 2011-12-5 07:21 PM

我們幾乎什麼都不知道
他們也應該沒興趣告訴我們

所以誰對誰錯?
不知道
但是,不論哪方,請善待孩子

清心烏龍綠 發表於 2011-12-9 11:26 AM

看到這些還蠻訝異的,雖然說愛情每個人都有權利去追求。
但是,友情真的敵不過愛情嗎?
回頭看看那所謂的友情,是友情還是有計劃的步局~~~
不是當事人,也不能替任何人做評論~

flower88siah 發表於 2011-12-13 12:58 AM

雖然事實到底為何我們這些外人並不曉得,但好友離婚后應該幫助對方度過困境,而不是在好友離婚三個月后跟她的前夫結婚吧?<br><br><br><br><br><div></div>

小南瓜 發表於 2011-12-21 10:41 PM

事實如何不得而知
要是事實如此
只能說 這情何以堪啊!?
丈夫和好友的雙重背叛
離婚竟是來自好友的背叛及搧風點火

檸檬萊姆 發表於 2011-12-31 04:49 AM

本帖最後由 檸檬萊姆 於 2011-12-31 04:51 AM 編輯

回復 1# eve01216


    每個人都有追求愛的的權利,沒有人不曾因此受傷,只有當事人才能最真的體會事實是如何,可是小孩是無辜的,見不到生母再加上這樣的成長環境,這個代價,並不是說彌補就能夠修復的...

諷刺的是,身為一個造夢者,卻親手毀了身邊人相信愛的可能......<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joycechen 發表於 2012-1-15 03:19 PM

被背叛是一件讓人痛恨的事,更何況背叛者是自己身邊最親密的人,不論是任何人都無法原諒吧

happy19910827 發表於 2012-1-22 02:38 PM

看到這些還蠻訝異的,畢竟她們兩位都是我很常欣賞的作家,希望過了一段時間都可以走出各自的未來,畢竟戲如人生誰能說小說的情節不會出現在現實世界呢?

oceandancer 發表於 2012-2-21 03:04 AM

雖然感情的事往往事屬個人, 但是好友的先生離婚三個月就嫁給他, 過程還不清不楚的, 換成任何人都無法認同, 用愛的自由來解釋恐怕一點說服力也無, 我個人覺得這種行為純粹是不厚道.

天底下就沒有別人了? 一定要為了愛情犧牲別人的家庭跟孩子?  如果今天角色對調, 我不相信簡還可以自己為人生就像寫小說一樣, 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說自己依舊如鄰家女孩一般的清純, 愛情不是做錯事的藉口, 更何況這個人還是妳的朋友.  說什麼愛情已經結束所以對方不該糾纏?  可笑至極, 對方曾經有夫有子, 這家庭關係如何結束?  如果做媽的不能看孩子, 妳要她如何不糾纏?  真的子紋都不做什麼的話, 那她才是不正常!  才是不現實!  

當年瓊瑤當了小三也不敢這麼囂張, 簡這種言語與自我辯駁真是令我嘆為觀止.  愛的自由可以凌駕一切世俗規範?  當你是單身的時候, 是的.  當你愛上不該愛的人, 在心裡守著, 雖無奈, 也可.  但是當你已婚, 對方也已婚的時候, 若真的要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 還是請安靜的接受社會眾人的指責吧!

要愛的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 不是嗎?   

這人的書我不會再看了, 因為言情應是寫美好, 這女人現實的令我想吐. U_U...<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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