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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綁車尾拖行3公里血肉模糊 美惡男辯喝醉被判刑10年
本帖最後由 lin66640 於 2014-7-19 09:49 PM 編輯▲Andra Grace被惡劣男子綁在車尾拖行3公里。(圖/取自粉專臉書)
美國南卡羅來納州(South Carolina)1名惡劣男子,2013年底將1隻1歲大的狗狗綁在車尾後,隨機開快車將牠拖行了3.2公里。當路人發現狗兒時,牠已經奄奄一息,所幸經慈善團體搶救後已經完全康復。而虐狗的男子被找到後,最終被法院判入監10年。
▲男子虐狗引發公憤,而他也被法院重判10年徒刑。(圖/翻攝自《Fox Carolina News》臉書)
歐文斯(Roger Owens)2013年底將1歲大的狗狗Andra Grace綁在車尾,拖行長達3.2公里,眼見Andra Grace身負重傷後,隨即揚長而去。雖然1名熱心的目擊者緊急將狗兒送往獸醫院,但因費用和扶養問題,使得Andra Grace一度得面臨安樂死的處置。
幸好動物慈善團體透過網路募款,獲得網友響應,不但籌得善款替狗兒做手術,還成功追緝到歐文斯的下落。現在,Andra Grace已經康復,被好心人收養。儘管歐文斯的律師解釋,歐文斯是喝醉了,才犯下錯事。但法院仍以虐待動物、違反交通等罪,判監10年。
▼Andra Grace康復後,被好心人家收養,備受疼愛。(圖/取自粉專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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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把寵物定為物權
物權基本上是權利義務的 要對惡霸伸張法律 只有用特別法罰罰小錢... 狗是與人類最親密的動物, 而且同樣是生命, 為何會如此殘忍的做法. 幸運的是這隻狗是生在美國, 否則對它施虐的人, 絕對是輕罰而已. 這個罪判的實在太好了 都把所有生命看得很重要 如果是台灣 頂多罰個錢爾已 = = 太可惡了,毛小孩要好好愛護啊!!!
這種罪罰也無法抵過毛小孩被傷害的恐懼<br><br><br><br><br><div></div> 就是有這些惡劣的人虐待動物
太可憐了這些小動物 台灣之前也有一個這樣的
後來不知道有沒找到
找到可能也是罰個幾千了事
應該要學學美國關十年阿!!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寬鬆到不行 壞傢伙~
這麼忠心的狗朋友,怎麼捨得:too_sad::too_sad:
還好他還是遇到願意接納他的好人家了! 叫他去死吧~~~~~~~~~~~~~~~~
~~~~~~~~~~~~~~~~~ 最近臉書上瘋傳一位香港養狗人士po他用洗衣機虐狗照片,狗狗最後走了~~希望可以向美國一樣給他判死刑<br><br><br><br><br><div></div> 國外真夠力,台灣真的是鬼島罰個款就可以付錢了事 真得很壞很沒品
這樣欺負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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