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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市1周兩起虐狗案 網友加碼懸賞15萬元緝凶][中時][2016-06-26](1P) [打印本頁]

作者: a03427    時間: 2016-6-27 05:11 AM     標題: [中市1周兩起虐狗案 網友加碼懸賞15萬元緝凶][中時][2016-06-26](1P)

本帖最後由 a03427 於 2016-6-27 05:19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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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上周發生社區忠犬遭虐殺案,同一地點附近又有1犬隻受虐就醫,1周兩起虐狗案,恐怖的巧合是經診斷受虐狗肛門有撕裂傷,甚遭異物捅入痕跡,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提出5萬元懸賞,今天(26)有網友聯絡該協會,再加碼10萬,讓破案懸賞獎金增高達15萬元,希望將虐狗惡徒早日繩之以法。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獲報後立即派員協助警察局第3分局合作派出所處理案件,已將動物遺體送檢驗,保存事證,派出所並加派警力,積極調閱發現地周邊及飼主住所社區監視器進行清查、比對,全力緝凶。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上周4晚間接獲投訴,在東區富榮街與復興路5段一帶,有1隻生活在當地社區4年多的忠犬「咖啡」,疑似遭人殘忍虐殺,全身是血倒臥在路邊,經好心居民緊急送醫發現,牠的肛門被異物捅入戳爛,急救後不治。


緊急救援小組調查後發現另一令人痛心的虐狗案,同一地點附近竟有另隻「小花」,也是出現下體受傷,送醫診斷同樣是肛門附近出現撕裂傷,所幸「小花」救治後撿回一命。


因為1周內發生兩起類似虐狗案件,讓帶狗就醫的民眾及動保團體懷疑,是否為同一名變態虐狗者。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說,協會已在上周懸賞5萬元緝凶,有愛狗網友得知消息後,今天聯絡協會要加碼10萬元懸賞金,希望附近民眾主動提供可疑的監視錄影畫面或任何重要線索,不要再有下隻受害的小狗。


東區富榮街日前發生流浪狗遭人殘忍虐殺,引發各界譴責,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依法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至100萬元罰金。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嚴禁任何殺害動物行為。


動保處長林儒良也請民眾踴躍提供線索給警方或動保處,以早日緝拿凶手,破獲後將依「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發給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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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這隻狗是死不瞑目的,牠這麼相信人類,想不到人類是如此對牠,無法想像台灣有如此腦殘的人,虐狗很爽嗎??真希望大家能幫忙找出這兇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照片看了真是淚流不止............



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6-6-27 09:35 AM

這太可惡了吧!看一下罰則其實也不重,是否該修法罰痛一點?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6-6-27 01:54 PM

找到兇手後也要把兇手的肛門捅爛,讓兇手沒辦法大便。不要被抓到又要假裝是神經病。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6-27 04:26 PM

只會欺負不會還手的,這人還真不配當人。
作者: juing.yang    時間: 2016-6-27 05:08 PM

唉,真的是很殘忍.
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都是生活在這地球的一份子
不喜歡牠們就自己躲開就好
為什麼要做虐待的事情

作者: 舉頭三呎有美女    時間: 2016-6-27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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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kpp    時間: 2016-6-27 06:32 PM

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嚴禁任何殺害動物行為。
那就不要殺豬.牛.羊.鵝.雞.鴨........等動物
當然虐殺之類的還是別做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6-6-27 06:32 PM

一味討好選民的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動保團體也要
教育也該
法院更是
作者: yenwunchi    時間: 2016-6-27 08:00 PM

那麼殺雞殺鴨沙奇他的動物也算虐待嗎?..........
支持把虐狗的人抓出來,但是動保人士滾遠一點.
作者: Angelruler    時間: 2016-6-27 08:20 PM

會這樣虐殺動物的人,早晚一天也會有無辜的人被虐殺的,這樣的人渣最好被關到死,不要在出來社會害無辜的生命了,心理變態的人渣。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6-6-27 09:39 PM

這種敗類真的太誇張了啦!!動保法要好好改一改了啦!!!關個20年還差不多!!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6-6-27 11:13 PM

這種人要抓起來加重刑法 要不然改天虐殺無力反抗的幼童
虐待動物可以加碼獎金
那虐待孩童什麼時候可以加碼??
作者: loxyking16    時間: 2016-6-28 12:54 AM

扯爆
抓到應該要效法予以嚴刑
讓它常常被虐滋味
作者: hhf05    時間: 2016-6-28 09:07 PM

剛剛在家門口就看到一個大約小學3-5年級的小孩,追者貓要踢牠,還ㄧ副很開心的表情,我問他在幹嘛,他馬上若無奇事的快步走掉,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也不知道他父母是者麼教小孩的,竟然會教出一個會因為踢貓兒快樂的人,從他的反應也看得出來,他知道這種事不能做,所以才快速走掉,但是他又未什麼這樣做呢,更不能理解的是他為什麼會因為踢貓兒感到快樂。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6-29 06:10 PM

一周發生兩起
可見是同一個人犯案
希望能早點抓到人
別再有狗狗受害
作者: swatch1214    時間: 2016-6-30 10:58 AM

不知道有這些行為的人都在想甚麼.只會欺負弱小,先是不懂反抗的小動物,再來該不會就升級了吧?不過他有種就去對"有智慧"的人.因為人會反抗所以只好找別的來發洩或是"玩弄"...這行為真的非常不應該.要是犯人被別人這樣對待會好受嗎?真的希望台灣的動保法可以在嚴苛一點.罰刑都不痛不癢,所以並不會讓人害怕犯案.應該把動物也當作"生命"來立法,當他們被當成"動物"看待時,其實"重要性"就已經先被刪去一半了.希望法規可以修改,保護需要被保護的"生命".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6-7-2 02:48 PM

讓人痛心的事情一再上演,部份法治單位還在守著舊有的法條依法判決,期望立法單位能夠拿出改革的決心,真的有作為才是。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7-2 04:04 PM

派台中巿警察局第3分局合作派出所處理案件,嗯,台中的警察,不能管人,只管狗了,流派狗是歸警察局處理,不歸環保單位?那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是否就是警察局下的單位?台灣警察管一下狗就好,反正官小薪水低,又沒像恐龍法官領司法加給,管狗就好.
作者: anton05    時間: 2016-7-3 08:51 PM

看到這不免傷心起來..
記得在國外救隻小狗可比救災般的大陣仗,亞洲地區不僅某些國家合法可食,虐待更是時有所聞!
該醒醒了..
作者: w622w622    時間: 2016-7-5 02:30 AM

如果是同一人  我猜又是裝瘋賣傻    然後法官又要從輕量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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