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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7.04巡邏。。。。。 [打印本頁]

作者: 212410    時間: 2017-4-1 11:03 AM     標題: 。。。。。2017.04巡邏。。。。。

最近新聞,都更似乎又開始起死回生?

北市府先以公共安全名義拆了釘子戶

然後媒體又挖出這家釘子戶以前是百萬仲介。

輿論變成一面倒。

仲介當然可以買房,不參與都更。

但是權利變換的價格太過離譜自然就變成都更釘子戶。

我是完全反對100%贊成才能進行都更這種論調。

當80%或90%的人都贊成時,就應該可以強制執行。

政府市地重劃跟區段徵收會詢問民眾意見嗎?不會!

為何事關都市容貌跟都市安全的都更要?

作者: whitejohn    時間: 2017-4-6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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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itejohn    時間: 2017-4-6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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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itejohn    時間: 2017-4-7 1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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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12410    時間: 2017-4-8 08:59 AM

看來你的認知跟我的差距很大。

圖利只的不是容易移轉,容移要經過都審的。

圖利是我認為你這個承辦對我不公平,我就可以提告。
台北市政府的都更部門人員常常被告,這在新聞上都看得到。

告圖利,不一定會成或是事實,但是只要參與都更的民眾,甚至不願意參與都更的民眾,都可以告承辦人員圖利。只要被告,沒事就要上法庭,你覺得公務人員何苦?光市地重劃,就常有地政或是工務局的承辦被告了,更不用提都更,會都更的都是在精華區域為主,利益更大。

圖大眾之利?想太多。
就是現住戶跟建商合作,建商出的是營建資金,當然圖的就是發回來的容積可以賣錢。
權利變換就是門大學問。

民眾只想一坪換一坪,然後一毛都不出?可能嗎?
破公寓30坪,一坪80萬,總價2400萬。
都更後,一坪賣到120萬,還要30坪,增值到3600萬,50%?
住戶不出錢,建商吃素的嗎?
就跟這次被建商偷拆的案件,反對戶一戶出1億,降到8000,市場行情多少?3000。

不然走自立都更好了!
國父紀念館對面,那棟樣本戶,就是住戶自立都更,但主委自己都被住戶告了好幾條。
更不用提都更時,可能要將土地信託給建經公司,一堆老人怕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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