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孫悟空看管豬八戒 因豢養「臺灣獼猴」送辦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孫悟空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養孫悟空看管豬八戒」新北市一名養豬場陳姓老闆(60歲),因違法飼養保育類動物「臺灣獼猴」,遭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查獲。陳男供稱,12年前因為養豬場裡的豬隻得豬瘟死了很多,於是他想起老一輩的傳說「孫悟空管豬八戒」,只要在養豬場內,養隻猴子就可以避免豬隻死掉,於是他的一名朋友就從高雄六龜的山上捉了一隻猴子來送他,養了猴子後,養豬場的豬隻確實平安,少有豬隻死掉的事情。所以,猴子一養就是12年,陳男說,他不知道自己養的猴子是保育類動物「臺灣獼猴」,也不知道是違法的。
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月前接獲「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通報,指稱有民眾疑似非法豢養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獼猴」。經警方持士林地方法院所核發搜索票,會同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前往新北市淡水區崁頂海邊附近一處養豬場,當場發現一隻臺灣獼猴脖子上遭鐵鍊鎖綁住,限制其行動自由,豢養在豬圈旁髒亂的環境中,經警方依法查扣後,交由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將臺灣獼猴暫時帶回收容安置。猴子被帶走時頻頻看著主人陳男,警方說「猴子是有感情的」,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陳男,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刑大指出,近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召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針對臺灣獼猴由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的野生動物,再提報農委會核定後辦理預告。多數民眾誤以為臺灣獼猴已從保育類中除名,遂擅自捕捉飼養,然而臺灣獼猴及白鼻心等8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的修正仍處於預告階段,確切名錄要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正式公告後才生效,目前皆仍屬於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的保育類野生動物。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捕或宰殺、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重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許可取得而飼養或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亦可處1至5萬元以下罰鍰;即使未來臺灣獼猴降等為一般類,未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而獵捕臺灣獼猴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可處6至30萬罰鍰。
警方表示,猴子是社會型動物,被單獨豢養將失去與原族群間的社會聯結,被人類豢養過的猴子也非常難再重返野外族群。動物防疫處呼籲,捕捉飼養臺灣獼猴不僅違法,且因為靈長類動物間的共通傳染病原極多,會增加感染人畜共通疾病的風險。在野外遇到猴群也要保持「不干擾、不餵食、不接觸」的獼猴三不守則,才能保護野生動物與自身安全。(突發中心張芳榮/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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