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不用
業界很小 都還是遇的到
保留點比較好<div></div>
若嚴重缺失的原因
是該主管只為了建立自己的勢力就濫殺
建議樓主
順便把內鬥的狀況跟人事說,並告知屬非自願性離職以便申請遣散費
把事情說出來或許當下那個主管會沒事.
但至少可以抑制該勢力的滋長與受害者的增加.
floppys 發表於 2017-3-5 09:59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嚴重缺失
當然要告知人資嚕!
謝謝大大你的建議
而提離職是我自己說的
已經想好後被拔除職務後 後面的慘況會是如何
同單位同事都幾乎看到我像是看到鬼一樣
不敢檯面上跟我聊天
那我繼續待下去會只讓我更痛苦
而我說的主管缺失 那是他個人的行為
跟我沒任何的關聯
會想跟人資說 是我有證據在我手上才敢離職前考慮要不要提出來
主管對我都沒任何情份在 那才再想是否把它所做的一些行為
給上層們自行處理 不管他們會不會有動作
至少也要知道我的主管私下在搞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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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講不講都不重要
因為他們就算知道事實..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況且..對他們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人資的為人還算公正的話可以考慮說出來
若沒有還是算了吧<br><br><br><br><br><div></div>
當然要還擊啊
都要離職了還管那麼多
而且不處理這種主管
反而會害到下一個工作的人
當然要講阿 難道你要就這樣悶不吭聲被弄走?
既然人事比較大就去講吧
孤注一擲 GO!
有幾分事實就說幾分話 才不會被掛上挾怨報復的罪名
如果有確定要離職,那是我的話一定會說,不必把話憋在心裡,會得內傷
做人留一線
在這個例子中已不適用
都已到這地步
別想日後見面有啥臉色
桶吧<br><br><br><br><br><div></div>
你不舉發他,還會有下一個人受害,既然要走了就為民除害一下吧
為了後人好,願意得罪別人犧牲自己
你就直接挑明講
為了自己未來可能會碰到的人脈與尷尬處
那就先放風吹吧~~~
反正都要走了....
可以說 但保證以後新公司來詢問你的履歷時 不會有什麼太好的回應
離開前做出對公司有益的事,為何不做
一定要報告出去
如果你真的要離職了
那就沒甚麼好怕的
就算以後還在業界會碰面
實際上是你的主管理虧,也不趕太張揚<br><br><br><br><br><div></div>